第七百章私了(2 / 2)

神秘複蘇 佛前獻花 7386 字 7個月前

楊間緩緩的放下了手,臉色依然冷漠:“雖然我這樣做顯得有點欺負人的味道,但是看你這樣子似乎這樣才能讓你冷靜下來,雖然你的脾氣不太好,可是我的脾氣更加不好,所以不要輕易的對我動手,我已經很克製自己了。”

他是馭鬼者。

是馭鬼者就有一些不太正常的地方。

楊間也有不正常的對付,他並不是一個完整的人,所以他自己都有點擔心怕一個忍不住,動用厲鬼的能力殺死這個人。

“樓上的情況我看了,那個叫林小夕的人的確是已經死了,死的有點無法解釋,你是她什麼人?”

“我是她哥哥。”林輝說道:“殺人償命,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我知道,但是人的確不是我表妹殺的,是特殊情況,就算到時候辦案人員來了也會和我說的一樣,所以我不管你心中什麼想法,今天的事情你隻有一個選擇,那就是和我私聊。”

楊間冷靜的說道。

“我不想這事情鬨的村子裡不愉快,儘管你感覺我可能有點羞辱人的味道,但是我還得說,開個價,然後屍體你帶回去安葬,來辦案的人會替你結案的,這裡沒有凶手,也沒有殺人犯。”

“我開你媽個價......我要她賠命。”

林輝再次怒火上來了,但是這一次他沒有對楊間動手,而是指著楊間罵:“給我滾開,這事情和你沒有關係,冤有頭債有主,我找的人是她。”

說著他又盯著小圓,蠢蠢欲動,想要動手。

“兩百萬。”楊間直接開口道。

“你聽見沒有,給我滾開,今天我就找她一個人算賬。”林輝說道。

楊間繼續道:“五百萬,我說了,人不是我表妹殺的,這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你再怎麼憤怒也沒用。”

其他人聽見楊間開口就賠五百萬頓時都驚訝了。

這可是一筆非常大的錢,不管人是不是小圓殺的,光是這筆錢就很打動人心了,稍微貪財一點的話估計已經在想著私了的事情了,畢竟人已經死了,不可能再活過來,這剩下的人還得過日子,不是麼?

再說了,能一口氣拿出五百萬的人鐵了心要保小圓的話,這小圓很難被怎麼樣。

“你說人不是她殺的就不是她殺的麼?你以為你是誰啊。”林輝怒道。

但是此刻他的怒火卻再次消減了很多,不知道是因為錢的緣故,還是因為楊間讓他感到畏懼的原因,總之他沒有之前那一副要殺人的樣子了。

“楊間是大昌市的負責人,大昌市內他能管幾乎所有的事情,包括今天這起特殊事件,他的話就是證據,不需要你同意。”江豔這個時候定了定神走了個過來,非常認真的說道。

楊間揮了揮手,示意江豔住嘴。

負責人的身份離村子裡的人太遙遠了,他們連靈異事件都不知道,哪裡知道負責人這三個字意味著什麼。

“等辦案人員來吧,你會知道我的話沒有說錯,但是現在你必須給我老老實實的等著。”楊間說道。

“好,我就等一下,看看到時候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如果她真的是凶手,我不會放過你們的。”林輝說道。

“到時候隨便你怎麼樣。”楊間點頭道。

場麵得到了控製,很多人都鬆了口氣。

等了一會兒之後,兩個辦案人員來了,很快調查了這件事情,也查看了屍體,按照正常的程序是要控製嫌疑人,然後調查取證的,立案之類的,但是最近這類的事情並不止一件,如果這樣走完一套程序的話很多事情都辦不成。

所以一個辦案人員很快的就告訴了雙方涉案人員的結果:“初步斷定,這是自殺,沒有凶手,但是具體的還是要等屍檢報告出來之後才能下決定。”

說完之後這兩個辦案人員就開始現場錄口供,準備立案。

其實他們兩個人都很清楚,這又是一件離奇的死亡事件。

之前的時候在彆的村子也發生過一件,死狀都差不多,也是自己殺死了自己。

關於這些事情是要上報的,不歸他們管。

“聽到了?雖然事情沒有確定下來,但**不離十了,你家這類事情不是特例,最近離奇死亡的人絕對不止林小夕一個。”楊間看向了那個林輝。

林輝這個時候很沉默,沒有了衝動,他覺得楊間的話是對的,因為最近附近的村子裡的確有不少人在夜晚離奇死亡了。

“這事情私了吧,事情發生在你們這裡,你們無論如何也逃脫不了責任。”他半響之後又說道。

“變的還真是快。”江豔撇撇嘴,心中有點看不起這個人。

要是這個了你會鐵了心的要殺人償命還好點,現在見到討不到便宜了,立馬改變了注意,一點都沒有傷心難過的樣子,擺明了是不把那個林小夕的死當一回事。

楊間說道:“想私了的話也行,我這個人說話算數,五百萬,這事情就當做是沒有發生過,你們也不要糾纏我的表妹了。”

“這錢多了吧,剛才那是沒有立案的情況之下,這會兒我可以給你談談,說不定能給你省下幾百萬。”江豔走了過來,小聲的說道。

楊間瞥了她一眼:“你覺得我手中的錢還有享用的機會麼?按我說的辦,給他家足夠的賠償也免得以後麻煩。”

“好。”江豔沒有再問了,立刻和那個林輝開始商談了這事情。

很快,一場鬨事結束了。

林輝身為林小夕的家屬,拿了江豔轉給他的五百萬,一聲不吭的離開了,走的很快。

而楊間也在村子裡多了一個外號,楊老板。

至於背後有沒有人罵他人傻錢多,一副不太聰明的樣子,那楊間就不知道了。:,,,,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