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學術界在之前的時候,為了爭奪有限的研究經費,經常性的做什麼事情呢?
喊口號、講大話!
最後發展成為,以造假的手段,來獲取研究經費。
學術造假這個事情不僅僅隻是在華國有,在米國以及其他國家,也都是有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爭鬥。
學術界也自然不例外。
人生在世,為的什麼?
功名利祿爾!
如果有機會獲得提升,相信沒有人願意放棄的。在學術界,隻有地位的提升,才是能夠掌握到更多的資源支配權。
而資源支配權又是決定了能不能出研究成果。
現代科技研究當中,可以說就是用巨額的研發經費不斷的砸出來的。
沒有經費,作為一名科研人員來講,就像是沒有糧食。
餓肚子那肯定什麼事情都做不了。
沒有事情都做不了,對於一些人來講,是不能夠接受的。
自己苦讀二十年,可不是為了庸碌度一生。
陳懷慶對墨塔控股集團旗下的研發體係,進行了一係列的設計,在和研發人員簽訂的合同裡麵,也是有專門的學術端正條款。
一旦出現學術不端,並且查明實據的,全部都得要嚴格進行處理。
不管他是誰的學生,也不管他家有什麼關係。反正一句話,誰不處理學術不端的人,那就處理誰。
任何人敢是包庇的話,也要遭到嚴處。
犯了學術不端的事,處罰比起泄露公司機密都還要嚴重。
應該不叫處罰,而是叫做賠償。
學術不端的,要賠償公司的損失,這個損失到底是多少,反正挺高的。
包括研發經費、時間損失費用、公司損失費用等等。
直接上法院的。
另外因為學術不端的話,以後也不能夠從事學術以及研究類工作,如果從事的話,就是違法合同。
違法合同那就得要付違約金。
而且,這個違約金並不是具體的數額,而是當年收入的數倍。
對於用人單位來講,這種人就屬於定時炸彈,根本就不會要。
如此嚴厲的動作,為的,就是有一個警示作用,讓人不敢犯。
警示就能夠製止?
開玩笑的嘍!
要是這樣子的話,法律的警示作用夠明確的吧,可監獄裡麵的人,也沒見清空過。
出問題是肯定的,這點陳懷慶心裡麵有準備。
甚至,下麵人虛報或誇大某些研究的進程或者發展前景以獲取更多的研究經費,陳懷慶也一點不會意外。
但是呢,作為商業機構,以追求利潤為目標,如果長期的拿不出過硬的成績,那麼會直接砍掉項目的。
項目被砍,意味著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所做的事情,都成為了無用功。
不出成果就沒有獎金,不出成果也自然也沒有技術分紅……
所以,即使有人虛報了,也不能夠虛報過長的時間,損失肯定會有些,但也並非說不能夠接受。
趙尹彤對航空發動機這塊並不是太怎麼的懂,可是都搞機械的,一些基本的東西,還是知道上一些。
“那豈不是,已經達到了前聯盟的水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