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塵埃裡的玫瑰(十二)(1 / 2)

章厲失蹤了。

至少在彆人眼裡是這麼回事。

柏易原本想跟著章厲一起走,畢竟他的任務目標是章厲,這個縣城對柏易來說沒有一點吸引力,然而章厲就那麼消失了,大概是半夜悄悄走的。

而他唯一留給柏易的是一枚黃金戒指——女款,而且一看就是婚戒。

這大約是柏易母親留下的東西。

柏易把那枚戒指收了起來,他這幾天都守著手機,等待任務短信。

“霍哥也不知道厲哥去哪兒了。”陳俊翔蹲在台階上抽煙,他皺著眉,吐出一個煙圈,用與年齡不符的悲傷表情說,“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再見著。”

既然任務目標現在沒了蹤跡,柏易也隻能暫時在這個小縣城待著,等發現了章厲的蹤跡後再離開。

章厲不見了以後,來台球廳找茬的都是柏易在處理,他除了記賬以外還抽空教陳俊翔拳腳,隻不過沒有章厲收拾殘局,那位霍哥很快就知道柏易也是個好手,偶爾也會來台球廳和柏易說幾句話。

漸漸的,柏易在這個縣城也有了一席之地。

霍哥很器重他,大部分時間柏易都待在台球廳,隻有偶爾的時候,霍哥會讓他陪著自己去處理一些棘手的事情。

錢越來越多了,柏易卻沒有花錢的地方。

他的名氣在縣城裡也越來越大,出門走動,也會有不認識的人叫他一聲柏哥。

還有小年輕半路攔住他,想認他當“哥哥”。

過了沒兩年,霍哥大約是覺得再這樣下去就要困在這個縣城裡了,於是想要去省城找點事情做,他這些年有不少積蓄,但他在縣城有麵子,去了省城彆說強龍不要,他連強龍都不算。

霍哥想去省城開酒吧,就鉚足了勁去鑽研省城的人脈。

為此他半年裡帶著柏易去了十次省城。

他也樂意帶柏易去。

跟身邊那些五大三粗的兄弟們不同,柏易的外表很能糊弄人,他文質彬彬,進退有度,不像是個跟班,更像是個老板,而且他懂很多東西,會品酒,會看畫,甚至還會打高爾夫球。

有這樣一個人在身邊,霍哥覺得自己似乎也變得洋氣了起來。

更何況柏易很能打。

而且知道輕重,絕不會把對方打出什麼問題,連輕傷都沒有,隻會讓對方暫時失去行動能力。

於是柏易就這麼莫名其妙的成了霍哥身邊的一把手。

霍哥還是有點生意頭腦的,他花了三年時間,把酒吧開成了同城連鎖,在省城開了六家酒吧,一家比一家大,應酬也越來越多,在省城的“富人區”買了一套彆墅。

不過他也沒有虧待柏易,柏易自己選了一套市中心高樓的夜景套房,沒事乾的時候他寧願待在這個“家”裡看看影碟。

通貨也確實膨脹的越來越厲害。

五年前手裡能有一萬可用資金就算有錢了,現在省城的房價已經漲到了一平方一萬。

看樣子還會繼續漲。

陳俊翔也成了柏易唯一的朋友——畢竟柏易不怎麼拒絕彆人,而陳俊翔又會死皮賴臉的湊上來,更重要的一點是,陳俊翔大約是唯一一個願意和柏易一起尋找章厲下落的人了。

柏易倒了兩杯茶端到沙發旁,這套房子是兩百多平的複式,歐式裝修風格,柏易不喜歡,但也不算討厭,但陳俊翔喜歡的要命,他喜歡一切誇張的裝飾和修飾,柏易收到的類似胸針般的禮物,稍微繁複點的都被他轉贈給了陳俊翔。

陳俊翔現在踏踏實實把柏易當哥。

沒有柏易,他可能一輩子都出不了縣城,柏易在省城站穩腳跟之後把陳俊翔也接了過來——他總需要一個能說話的人。

陳俊翔雖然跳脫,但並不是一個大嘴巴。

“厲哥還是沒消息。”陳俊翔一口就把茶喝了個乾淨。

五年時間過去,陳俊翔從一個吊兒郎當的青少年變成了一個吊兒郎當的青年,他依舊喜歡笑,笑的時候眉梢高挑,不過頭發不再是亂七八糟的顏色,變回了沉穩的黑色,穿衣打扮也趨於普通。

陳俊翔把一張照片從上衣兜裡掏出來:“但找到了武叔。”

柏易把照片拿起來,低頭看去。

——章武。

他都快把這個人忘了。

照片上的章武比起五年前像是老了十歲,他看起來像個老人了。

不如意的生活讓他迅速衰老,兩鬢已經斑白,臉上也滿是皺紋,他的身體佝僂著,仿佛遭受了巨大的打擊,再也直不起腰來。

“他跑到宏江市,聽說因為躲債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證,隻敢去□□工。”陳俊翔剝了個橘子,橘子甜而酸的清新氣味在屋子裡彌漫開來,陳俊翔的手肘擱在膝蓋上,他笑了笑,“結果被人騙光了錢。”

五年時間,足以天翻地覆,改變人的一生。

陳俊翔看了眼柏易,發現柏易麵無表情,又說:“他又去找當地人借錢,後來還不上,被打斷了一條腿,現在靠撿破爛和要飯過活。”

“厲哥當年因為他走投無路。”陳俊翔扯出一絲嘲諷的笑來,“結果他還是混成了這副模樣。”

大約是章武慘成了這樣。

所以章厲曾經的付出就忽然變得沒有一點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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