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法,我老爸最近腦子發熱,要跑去拍攝網絡短劇,我這不是想著給他弄點錢麼。”周歲很無奈的說道。
“要不給你客串一個,這分成就算了吧?”
“叔啊,你這過分了。”
“嘿嘿……開個玩笑,不過買歌的事,你記得和你爸說一下,我也和我幾個朋友談談,大家約個時間再談。”
“行,再約。”
……
“周先生,這是我的委托人羅達羅先生的律師函。”魏律師站在周康年的辦公室裡。
說實話,此刻周康年的心情是忐忑的。
可是周歲叮囑過他,麵對羅達或者羅達的律師的時候,必須要硬氣,絕對不能慫。
所以周康年表麵上依然是鎮定自若:“把律師函放那裡,你可以走了。”
“周先生,你真的打算上法庭嗎?”
律師函並沒有法律效用,隻是私人行為,說白了就是一種戰書。
意思就是說,兄弟,我要懟你了,你要麼認輸,要麼就站直了。
隻有法院傳票才有法律效應,所以羅達還沒有訴至法院。
“你都把律師函送到我辦公室裡來了,還要說什麼?”周康年淡然說道。
“羅先生考慮到周先生的實際情況,也不想太為難周先生,隻要周先生公開向羅先生道歉,羅先生可以將賠償的費用減半。”
“不用了,你回去告訴羅達,隻要他想好了,要去法院起訴我,那我就接著,至於最後鹿死誰手,就聽天由命吧。”
周康年雖然沒什麼本事,不過他有一個優點,那就是聽話。
哪怕是自己兒子的話,在他看來,自己的兒子比自己有本事。
周歲傳達給他的宗旨就是一句話,不要慫,就是乾。
所以聽兒子的話,沒什麼不好的。
再說了,要是真的打官司打輸了,不是還有兒子頂著麼。
而且上訴法院,法院也不是直接就會受理。
從上訴到受理再到進入司法程序,再到開庭,再到結束,少說也要一兩個月,多的話半年的時間甚至一年都有可能。
所以周康年並不是真的一點底氣都沒有,至少他有破釜沉舟的勇氣與決心。
而羅達想要速戰速決,顯然沒那麼容易。
周康年鐵了心要拖延時間,他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一般人都怕上法院,事實上法院沒大家想象的那麼糟糕。
法官也沒大家以為的那麼愚蠢,在符合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法官一樣會偏向社會道德以及事理,法官也不可能那麼容易被收買。
而在案理條理分明的情況下,法官也不會蠢的做出錯誤的判決。
不管是周歲還是周康年,都需要時間。
羅達現在估計還等著周康年服軟,然後賠個一百多萬。
可是他顯然沒有預料到,周歲正在編織一張大網,正在等待著他自投羅網。
周歲不止是要對付羅達,還要對付他的大行純淨水公司。
既然雙方都已經不死不休了,周歲沒理由還放虎歸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