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1998)深中法執字第12113號民事裁定書一份。
2、過戶申請報告(清樣)一份。
市民銀行湖貝支行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
夏天的文件還沒有寫完,徐東海走進辦公室,說:“老夏,整天都在寫,忙什麼呢?”
夏天說:“還不是安延公司的,我們擔心老朱被抓了,弄來一天下的債權人,把財產分了,先拍下來過戶。”
徐東海聽說是安延公司的問題,觸景生情、憂心忡忡地說:“我看安延公司這個事,公安局遲早會找到我的頭上。公安局今天找我,明天我就不來了!”
夏天看著徐東海,沒有搭話。
話說市民銀行總行收到文件,也是以特事特辦的方式,隻放了三天,就由資產防損部做了批複,文曰:
批複
湖貝支行:
你行深市銀湖字(1998)第025號文收悉.經總行“三清”工作小組研究並報行領導批準,現批複如下:
一、同意你行以總行名義辦理過戶手續。
二、對競買物業的管理由你行負責,請你行儘快提出具體方案報我部備案。
三、待處理物業收回資金後,再作收回貸款處理,有關帳務處理,請另行向總部報批。
此複。
夏天看了批複,雖然說待日後才衝帳這點不儘如人意,但是將近4000萬元的資產確實是拿回來了,這是不爭的事實。現在屈指算來,湖貝支行這半年已經收回7000多萬舊貸款本息了。這在全係統來看,成績也應該是不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