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筠點頭,她當然不歧視寫話本子的人了,放現代,寫還能出版掙錢,這叫網絡作家啊。
宋箴鬆了口氣,終於對宋筠說了實話:
“其實也不完全是我寫的,大哥幫我改了點。”
“什麼?大哥也參與了?”
這倒是讓宋筠沒想到了,畢竟這個家裡,如果說有一個人絕對不會做出格的事,那一定是宋策了,連宋念和沈氏都不行。
難道說,寫是每個小孩子的夢想,就連宋策都不例外?
宋箴看宋筠的確沒有告狀的意思,把抽屜裡的自製話本子掏出來,指給她看:
“這裡,那裡,還有這裡,都是大哥覺得不太好的地方,然後幫我改了。”
好麼,都是宋筠覺得有那麼點文采的地方。不過,她還是覺得這本書的情節有點無聊,相遇、報恩、終成眷侶,太平淡了不是麼?怎麼不得有個法海,再來個三生三世,這就對味兒了。
她正努力回憶著之前看過的虐戀文,書房的門被推開了,倆人都下意識地準備藏書,還特彆默契地一人開抽屜一人放書。
“乾什麼呢你們?”
宋策額角的碎發還有些泛濕,臉上也紅撲撲的,以宋筠一個現代怪姐姐的眼光來看,也就是這個時候的宋策還有點小男孩的可愛模樣。
其他時候都太方正了,搞得她每次想偷偷摸摸做點什麼,不僅得打聽父母的動向,還得打聽大哥的動向。
宋箴看到是大哥,鬆了口氣,把書扔到桌子上,下巴對著宋筠一抬,解釋道:
“小妹找我去書局,正好看到我寫的書了,我們就聊一聊。”
“噢,那等我換身衣服吧,我也去。”
一般來講,近一兩年開始,有宋策帶隊,不用帶下人也沒事兒,如果隻是在這個巷子裡閒逛,那獨一個兒也可以。
宋家並不是什麼高門大戶,能當用的下人也就是小貓三兩隻,要是人人出門都帶一個,那真是不夠使喚的。
可他們兄妹三個正大搖大擺地準備出門,被李伯攔住了:
“縣裡最近有拍花子的,郎君特意囑咐我,說是以後你們出門我得跟著。”
到了書局附近,李伯去附近停放車輛,宋策他們則是直接往書局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