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話,這種事原本是公事,如果拿自家的人手去處理,到時候有個衝突算誰的責任?
公器私用,私器公用,都容易出問題,所以還是得找宋念,讓他從縣衙分派人手。
但倒是可以讓沈誠來一趟,這種時候,以縣令的名義派來的大夫,名聲可比縣令家的“打手”強多了。
三人很快達成一致,一個留下來統領全局,剩下兩個去搬救兵。
宋念正在縣衙裡和人僵持:
在他原本的計劃中,城門的修繕,可以放在土豆收獲之後——這時候已經過去好幾個月,收了夏稅、秋稅,可以稍微留一部分錢拿去修繕城門。
這當然是不完全合法合規的,畢竟這時候的稅收可不存在什麼上交一部分、當地財政留一部分之類的說法,都要統一上交,然後等待戶部分配。
而一般來說,交上去之後,像秦州府這種偏遠又沒太多存在感的州府,就很難得到多少財政撥款了。
至於秦西縣,那就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畢竟,目前來說秦西縣的戰略意義就是給整個魏朝種出更多的新糧種,那不就是就是個種地的嘛。
種地的還想用財政收入去建設基礎設施,那你讓天子腳下的籠袖驕民們拿什麼去提升幸福感和優越感?
人和人到底是不同的。
但上有政策,下也有對策,對於不受重視的地方,父母官也有一套辦法,反正天高皇帝遠,也很難派人去現場調查,而且稅收入賬這種事,可做的貓膩太多了。
如今一個最為常見的潛規則就是——提前截留挪用一部分。
膽子小一點的,截留之後就賣賣慘哭哭窮,說百姓過得苦,稅實在收不上來,然後保證分攤到日後的稅收慢慢補齊。
膽子大一點或者有後台的,可以從黃冊上做文章,而且鑒於如今的稅收不僅僅收銀錢,還有麻、綿絹、糧食、鹽、茶、礦物之類的東西,這在兌換和運輸過程中,就很容易有損失了。
宋念膽子沒那麼大,甚至連第一種辦法都不想用,可惜他又不能真的傻乎乎地到手多少稅收就上交多少,那讓其他縣令怎麼想,就你會拍馬屁嘍?
和光同塵嘛,也算是為政智慧了。
所以宋念決定用第一種方法,截留一部分,先把城門修繕了,然後儘量在兩年內把這部分挪用補上去。
他相信兩年的時間,也夠秦西縣的經濟發展一些了。
可惜計劃趕不上變化,收到一封信後,宋念隻能改變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