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家的族譜能記到二十代都算了不得了,更彆說一千多年前,那得多少代。
是這個古鎮特有的生態促成了這個結果,因為基本都是一個姓,祭得是一支祖宗,才有這個可能。
雲青岑:“我今晚要去他們的宗祠看一看。”
周旭堯當然不會讓雲青岑一個人去,他跟著說:“我跟你一起去。”
雲青岑點點頭:“淩晨三點到四點最好。”
這個點,哪怕是夜貓子都該準備睡了,或者是在被窩裡看手機。
古鎮內都是石板路,車進不來,所以也不擔心交警。
他們聊過之後就回到了室內,其他人零食都吃得差不多了,雲青岑出去說了一聲之後,他們就一起去了古鎮,古鎮其實並沒有什麼好玩的,街道兩邊的建築雖然都很有風味,但除了專門來拍照的人以外,其他人都隻是看看。
賣東西的鋪子倒是很多,還有賣蠶絲被和絲綢睡衣的,就打開店門,讓遊客看到蠶繭和他們怎麼絞絲。
還有賣牛肉乾和小玩具的,更少不了景區特有的“特產店”,這些特產全國各地都有,實在沒什麼特色。
但雲青岑一行還是買了不少東西,顏鈺買了三條絲巾,林苗買了幾包牛肉乾,另外兩個員工一個買了件真絲睡袍和幾條絲巾,另一個也買的是絲巾,畢竟這玩意拿回去送禮比較拿的出手,又因為淡季,所以東西買的比旺季的時候便宜。
為了刺激消費,絲巾還是買三送一。
蘇銘帶著相機,還給雲青岑拍了很多照片,以及無數張合照。
晚飯也是在古鎮吃的,吃的也簡單,有河鮮有炒菜,還有店家自己釀的米酒。
天黑之後古鎮的燈亮起來,燈籠連成一片,也很適合拍照欣賞。
就在他們在路邊買燒烤的時候,忽然聽見遠處有人喊了一嗓子:“歸兮——魂來——”
林苗問燒烤攤的老板:“老板,今晚有活動嗎?”
老板是土生土長的當地人,四十多歲,看起來很憨厚:“這是我們當地的習俗,每年這個時候都要持續一個月,本來停了二十多年,後來不是遊客來了嗎?我們鎮長覺得這也是個特色,就又開始了。”
雲青岑又掏錢讓他烤了六十塊錢的串,老板就笑嗬嗬的邊烤邊說:“這可不是傳說,這是真實的故事。”
一般講故事的人都要來這麼一句。
不過他雖然這麼說,但估計他自己都不信,聽的人當然不會怎麼信。
“我們這個鎮周朝的時候就有了,這可是有記載的,那些考古學家說也說有。”老板拿蒲扇扇了扇碳,邊扇邊說,“一開始我們這鎮是個屯兵的城,應該比現在大,後來戰亂就毀得差不多了嘛,當時這個鎮是一個將軍坐鎮,我們這些人都是他的家將的後代。”
“這個將軍死得早,二十五六就戰死了。”老板說,“好像是因為他坑殺的戰俘太多,當時的皇帝賜死了他。”
老板想了想:“就跟那個白、白什麼來著?”
周旭堯提醒道:“白起。”
老板狠狠點頭:“就跟白起差不多!他沒後代,所以死後家將和下屬收斂他,都該姓滕,跟著他姓,他就有後了,世世代代都要祭拜他。”
“八四年的時候。”老板壓低了嗓音,神秘兮兮地說,“我們這裡不太平,小偷多,畢竟是個鎮,又都是平房,養狗的都少。”
“正好八四年又恢複了每年一個月的‘喊魂’,就是那個月,十幾個小偷先後出了事。”
老板認真道:“有幾個死了,還有幾個斷了手腳,剩下的瘋了一段時間。”
老板指著天空說了一句:“我們祖宗保佑著我們呢。”
“從那以後,每年隻要是‘喊魂’月,就不會有小偷。”
聽完這個其實不恐怖的故事以後,燒烤也烤好了,他們就坐在路邊支著的桌椅上吃,林苗她們還叫了幾瓶啤酒,老板坐到一邊玩手機去了,林苗轉頭看了幾次,發現老板沒看他們之後,林苗才說:“我覺得肯定是八四年的那個月他們自己動了死刑。”
林苗篤定道:“怕事情追究到自己頭上,才甩給所謂的祖宗,正好還能靠這件事嚇嚇其他小偷。”
蘇銘也說:“反正民間故事,聽聽就可以了。”
他們都是不信的,因為全是無神論者,哪怕真有其事,事實擺在他們麵前,他們都能在自己的知識儲備裡找個勉強能解釋的科學道理。
他們吃了沒一會兒,“喊魂”的隊伍就過來了。
所有人幾乎是同時看過去,這是個相當龐大的隊伍,最前方是兩個開路的人,就是喊號子,來回就那四個字,拖得老長。
中間就是抬轎子的人。
但抬的不是明清時候的轎子,而是更早的那種,方形底座,四周有立柱欄杆和屋頂式的蓋頂,這種轎子四麵都應該是帷幔,但這個轎子沒有,轎子上坐著一個人,穿著黑色的袍子,袍子上繡著虎紋,臉上帶著麵具,看身形也應該在二十到三十之間,不胖不瘦,因為是跪坐著的,所以也看不清臉。
“這轎子像是日本的。”林苗小聲說。
顏鈺敲了下她的頭:“應該說日本的像是咱們的。”
林苗:“我們的轎子不應該是電視劇那種嗎?”
顏鈺:“那你該看看趙氏孤兒,最早的轎子好像就是從戰車演變來的。”
雲青岑則是看著轎子上的人,那人坐的筆直,雙手握拳放在膝蓋上。
當這行人路過的時候,坐在轎子上的人忽然轉過頭,戴著麵具的臉朝著他們。
他戴的麵具看起來很有質感,不像是塑料之類的,更像是鐵,這麵具還很立體,花紋凸起粗獷,又有一種野蠻的力量美。
雲青岑跟對方的目光對視,但僅有兩三秒,對方就轉過了頭。
隊伍繼續喊著號子往前走。
雲青岑的手指在桌子上輕輕敲了敲,他的臉上也終於時隔多日,再次露出了饒有興致的笑容。
旁邊的周旭堯看得心驚,但是沒有說話。
如果雲青岑對誰有了興趣,那那個人一定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可悲的是,周旭堯明明知道這個,知道自己也隻是曾經讓雲青岑有興趣的人中的一員,但時至今日,他已經離不開雲青岑了。
他愛雲青岑已經愛成了習慣,愛成了本能,現在要是讓他不愛雲青岑,就跟從他心頭挖肉一樣,疼不疼是一回事,而是人根本沒法做到。
一旦挖走,人就死了。
所以周旭堯無論心裡多不是滋味,該裝聾作啞的時候他總是會裝聾作啞的。
畢竟雲青岑的興趣來得快走得也快,他當雲青岑的幫手,反而比當雲青岑的情人來得好。
情人總有膩味的那一天,雲青岑又並不是一個“忠貞”的人,他隻對自己“忠貞”,忠實於自己的欲|望,彆人不在他的考慮範圍之內。
所以真正成為雲青岑的情人才是最可怕的。
因為要時刻擔心雲青岑厭煩變心。
而雲青岑不變心的概率太小了,大約隻有百分之零點一。
這麼一想,周旭堯覺得自己現在跟雲青岑的關係正好,他希望雲青岑能適應他在身邊,習慣他的存在以後再去說彆的事。
他不一定要成為雲青岑的愛人,隻要他能占住雲青岑身邊的位子,雲青岑一旦有事第一個想起的是他就夠了。
回去的路上,雲青岑的腦子裡還浮現著剛剛坐在轎子上的那個人,因為戴著麵具,所以更顯神秘,更讓人想一探究竟。
就像一個不著寸縷的站在麵前,多看幾眼也就沒感覺了。
但是當一個西裝革履,包裹的嚴嚴實實的人站在眼前,就會讓人忍不住想扒掉他的衣服。
越禁欲,越誘人。
雲青岑笑了笑,所以說人的本性就是犯|賤。
唾手可得的不會珍惜,反而見怪不怪,輕易就能扔開。
半遮半掩,看似難以得手的,才叫人魂縈夢繞。
坐了一早上車,下午和晚上又在古鎮玩了那麼久,回去之後除了雲青岑和周旭堯以外,其他人都累了,他們都準備洗漱之後就睡覺,睡得很早也很快,晚上十一點,所有人都回了房間。
雲青岑則是躺在床上玩手機,韓楠他們出去閒逛了,至於被困在這房子裡幾隻鬼也被韓楠領了出去。
這幾隻鬼雲青岑沒有管,放他們離開這房子已經算是雲青岑“善良”了,要是再讓馬哥引渡他們去地府,那雲青岑就可以標“聖父”兩個字在頭上。
他看了會兒信息,給每個人都回信,聊了一會兒才道了晚安,然後去看微博。
之前的事已經平息了,辱罵雲青岑的人都消失了,倒是收到了幾條莫名其妙的私信,雲青岑看了一眼就拋到一邊,轉去看起了電影。
等到了淩晨四點,雲青岑才離開房間,周旭堯已經等在門口了。
“走吧。”雲青岑換好鞋,跟周旭堯一起走出了門。
晚上寒風呼嘯,雲青岑不覺得冷,他的目光看向古鎮祠堂的方向,那邊似乎跟其它地方沒什麼不同。
但雲青岑就是覺得,那裡有什麼東西在召喚著他。
一如他晚上見過的那個臉戴麵具的男人。
都等著他去揭開那層神秘的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