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第 151 章(1 / 2)

郎悔 袖側 6277 字 7個月前

第151章

婚姻結兩姓之好,但必須得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這兩樣東西沒有,婚姻從法理上就是不成立的。

也曾有這樣的先例,男子在外麵,譬如在京城科考,便娶了京城的妻子。因為家鄉遙遠,通信艱難,來不及請得父母之命,便先娶了,打算之後回鄉祭祖的時候再報給父母。

結果過幾年回到家鄉,發現父母在家鄉也給他娶了一個妻子。兩邊打起官司來,看婚書時間,京城的先娶,家鄉的後娶。

但這沒用,因為京城的沒有父母之命,判為無效。家鄉這個才是合法的正妻。年輕進士易被榜下捉婿,這樣的事情每十年總會發生一兩樁。

淩昭縱然已經為官數年,他想娶林嘉,也必須得有一個長輩出麵.才能使這婚姻合法。

在過去,因為淩昭是在京城長大的,且過於出色。四爺夫婦在金陵,且是一對隻愛吃喝玩樂的納,絝。淩府所有人便默認了淩昭的婚事該由淩老爺或者淩家大爺夫婦點頭。

因這是更靠譜的人。

連四夫人自己也這麼默認了。

但實際上,在婚姻這件事上,法理上來講誰都越不過父母去。祖父母不行,伯父母更不行。

大家的默認其實是,淩老爺、淩大爺為淩昭選擇的婚事,四夫人不會不同意。

但事實是,四夫人隻要不點頭,他們為淩昭選的婚事便成不了。反之,他們再看不上的人,四夫人隻要點頭,他們就阻止不了。

因四夫人對淩昭婚事的支配權,隻能是大家默認她自己放棄,是無法強行從她手裡剝奪走的。因為娶的終究是四夫人的兒媳婦,這個女子是要伺候四夫人過一輩子。

以現在的情況來說,隻要四夫人肯出麵,淩昭就能合法地求娶林嘉。所以四夫人是淩昭必須爭取過來的人。

縱祖父母、伯父母為這個事生四夫人的氣,他們也不能拿四夫人怎麼樣,也隻能生生氣罷了。

四夫人長長地歎了一聲。

她道∶你知道,我是很怕你大伯母的。我從小就怵她那樣的人,我家裡長姐便是這樣的,從小就管著我淘氣。你大姨母名聲也很好,她在夫家也跟你大伯母似的。

我自是尊敬她們的。隻我其實不太想要這樣的兒媳婦,怪難受的。

但我想著,你在你伯父身邊長大,你被養成了像他那樣的人,或許就該尋一個像你大伯母和大姨母這樣的妻室。

我想著你若娶了這樣的,我就不跟著你過日子,我待在金陵也挺好的,哪哪都是習慣了的地方和人。

我隻沒想到,到底,你還是像你爹。終究還是你爹的兒子。

淩昭叩首∶兒子如今需要母親的幫助是真,但請母親去京城受兒贍養,與此事無關,是兒早早就想好的。

我知道,我知道。四夫人欣慰道,你早早就提過這個事啦,我知道的。

她道∶但你得明白,她如今的尷尬身份,你娶了她,定有許多人會明裡暗裡笑話你。我是常被人笑話的,我自是不怕的。你呢,你從小就被人眾星捧月,便大郎是嫡長孫,都要避你鋒芒。你想清楚了,你可受得了?

父親辭官,也有許多人笑,父親也不曾在意。淩昭道,世間愚人不懂我,於我又有何礙。隻願至親之人,能愛我所愛,懂我所想。

笑我者,不過嫉我者自以為終贏了我一回,自欺欺人罷了。

四夫人笑了∶你呀,你呀。

沒有人比四夫人更明白了,那些宴遊上背後對她指指點點的人,其實哪個不是羨慕她羨慕得眼紅的。

淩四節道,她們不過通過這樣便自以為贏過你頭,其實回到家看到自己夫君婆婆,再想想你的夫君婆婆,直氣得咬爛小手絹,說不定還要偷偷紮你小人兒。

罷了,誰叫我是你親娘呢。四夫人長長吐出一口氣,知道了,你喜歡的人,我替你求娶。

淩昭也長長地吐出一口氣,再拜下去∶多謝娘。四夫人哼道∶以後你少對我管頭管腳,指指點點。

兒子怎麼會管母親。你沒少管。那是為了母親好。

…行叭,你管我,我就隻好管管你媳婦了,讓她立個規矩什麼的。兒子以後必不亂管母親了。.嘖,說定了哈,不許反悔。

淩昭給季白寫了封信。

信在四月底到了京城,季白看了就去給林嘉報信∶公子快要除服了,他說等除服,他就儘快先趕過來。我們夫人稍後就到。這還有公子給縣主的信。

林嘉拆開淩昭的信,入眼的便是那筆雋秀有力的字。

待看完,她臉色都變了,狠狠地將信紙捏成了一團握在手裡∶能不能叫他彆亂來!季白一臉懵。

林嘉一看,便知道他還不知道。

還不知道淩昭已經說服了四夫人,進京之後來提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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