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01(2 / 2)

招惹 從羨 8796 字 7個月前

——說出去十成沒人信,沈歲知這出了名的廢物二世祖,卻是個會編曲作詞的。

會編曲作詞也就罷了,竟然還是SZ本尊。

這些年來,沈歲知披著馬甲悶聲發財,網民認為她神秘十足,殊不知當事人隻是覺得自己扒掉馬甲後實在驚世震俗,索性乾脆年年躺平裝死。

“老規矩搪塞,問就說我去采風了。”沈歲知說道,走到窗前,“對了,待會幫我買幾套衣服,照著大家閨秀的標準買。”

薑燦:“……你這要求怪嚇人啊。”

“多披個馬甲的事兒而已。”

“那什麼時候給你送過去?”

“儘快吧,我待會九點多出門要穿,多買幾件沒事。”沈歲知說。

“行,那我現在就去買,先掛了啊。”薑燦道。

沈歲知隔空遞過去一個響亮的飛吻作為回應。

薑大經紀人的效率果然高,一個多鐘頭後,門鈴被按響。

沈歲知拉開門,薑燦大包小包地進來,把那些服裝袋統統堆到沙發上,還順帶給她買了早飯,放在餐桌上。

沈歲知湊過去看,清粥三明治,倒是合口。

薑燦幫把塑料袋扔掉,再回來時沈歲知已經自覺坐在餐桌前開吃了,抬眼看見她,示意她也坐。

“我得回去準備頒獎典禮的事。”薑燦擺擺手,“不過你突然要這麼多衣服乾嘛?”

“溫知妤跑路前,給我留了個攤子,接下來一個月我得去當家庭教師。”

薑燦聞言瞠目,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最後隻乾巴巴吐出來幾個字:“那你可捂好馬甲。”

說罷她起身,又突然想起什麼,補充道:“還有,衣服有不合適的挑出來,我順道去換。”

“沒必要,放那就行。”沈歲知說,“買就買了,這是女人的特權。”

-

送走薑燦,沈歲知吃過早餐,已經快要八點半。

她去把衣服挨個從袋子裡拎出來,然後拿了套順眼的換上,米色針織衫搭英倫背帶褲,她挑出Akimbo羊毛大衣,掛上衣架打算作為外套。

為了樹立自己知書達禮小白花的形象,她特意換成溫柔係妝容,把自己給收拾得人模人樣,站在全身鏡前打眼一看,倒還真有點溫婉嫻靜的感覺。

確定把風格轉換得媽都不認識,沈歲知才滿意地戴上口罩,臨出門想起自個兒那輛McLaren太騷包,開不出去,於是隻好改成打車出行。

她按照溫知妤發給自己的地址,提前半小時抵達那戶人家的住處,止步在門口。

沈歲知抬起臉,一眼看過去心底哦豁一聲,跟前這幢雙層歐式複古彆墅,住在裡麵的人怎麼想也不會是普通小康。

摁響門鈴,立刻就有傭人來開門迎接,她說明來意後,便被請進室內稍作等候。

沈歲知坐在沙發上,粗略打量一番室內裝潢,發現隨意瞥個家具都出自高奢品牌,她微微蹙眉,不由猜測起主人的身份。

還來不及細想,傭人的聲音隨之響起——

“晏先生。”

沈歲知沒太聽清那聲稱呼,尋思不管是什麼先生抬頭打個招呼就對了,想罷她抬首,笑吟吟道:“您……”

她話頭倏地頓住。

在她正前方,一個男人整理著袖口,不疾不徐地沿樓梯而下。

熨燙妥帖的西褲,褲管筆直,白襯衣將他的身形修飾得勻稱修長,腰身兩側微收,皮帶勾勒出精瘦有力的腰線。

男人眉形幾分凜冽,雙眉朝兩鬢延展,他表情淡淡,高挺鼻梁下薄唇微抿,下頜線條輪廓分明,恰到好處。

成熟、禁欲、氣場不凡。

並且眼熟,要命的眼熟。

要不是因為知道自己戴著口罩,對方絕對認不出她來,沈歲知肯定麻溜跑路,頭都不帶回的那種。

她對上男人的視線,醞釀半晌艱澀開口,補上那個剛才沒說完的字:“……好。”

確認過眼神。

——是曾經想搞但沒搞到的男人。

作者有話要說:  每晚八點日更。

【下本開《越界》,專欄可收,文案如下:】

程靖森第一次見到林未光,她蓬頭垢麵,眼神鋒利,縮在福利院陰暗角落。

他去拽她,反被狠狠咬了口。

他不怒反笑,掐住她下頜:“跟個狼崽子似的。”

家破人亡的第五年,林未光遇到一個男人。

他說:“我幫你複仇,你跟我走。”

於是林未光便跟他走了。二人各取所需,她韜光養晦,佯裝純善,做了三年乖巧房客。

程靖森清楚林未光的表裡不一,這小姑娘恣意妄行肆無忌憚,他在初見時便深諳這點。

但肆意到什麼程度,程靖森後來被騙了身,醒時枕邊空蕩,才知道自己原來低估了她。

三年恩情,一夕報答。

但他沒想到會是他/媽的這樣報答。

**

眾所周知,曼城有兩大財團,掌控全市經濟命脈,關係卻劍拔弩張,生意摩擦不斷。

程總與林總不合的傳聞不脛而走。

後來,林未光參與專訪節目,直播時無意露出項鏈,上麵掛著枚戒指。

顯微鏡網友發現,該戒指與程靖森左手無名指上的,是同款。

網友:寫作劍拔弩張,讀作打情罵俏:)

【薄情寡性資本家×裝乖賣慘小怪物】

年齡差12歲,男女主非善茬。

“愛是刀口舔蜜,飲鴆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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