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打掉孩子,但沒有收入,沒有錢,一個人也不敢去,最後隻能悄悄回到老家,聯係家人。
隻是,家人知道後,並沒有幫忙,反而覺得她丟儘了他們的臉,會影響其他的兄弟姐妹結婚嫁人。
除了打罵她,讓她去死,讓她永遠也不要回來以外,什麼也沒有給她。
就這樣,又渾渾噩噩了幾個月,終於連打胎都不行了,她隻能咬牙艱難地生下了孩子。
孩子生下來後,本來是想送人的,但是,在回家的車上強了她的那夥人,突然落網了。
而他們也如實交待了這件事情。
很快,因為民警來調查,這件事情就傳了出去。
那個小鎮上,還有周圍的小村莊,幾乎人人都知道她生了個強奸犯的孩子。
而且,這孩子還不知道是哪一個的。
那個時候,民風還沒有現在開化,就連誰家有個離婚的,都會被戳脊梁骨,更何況是未婚先孕,生的還是強奸犯的孩子?
他媽多次抱著他跳河自殺,卻都被救回來了。
後來,他媽就帶著她到處租房子住。
他的童年,就是在不停地換出租房,不停地換學校,被周圍的人指著罵雜種,罵野種,罵強奸犯的兒子中度過的。
他完全不懂,明明他跟他媽才是受害者,為什麼最後受到最大惡意、最大傷害的卻是他們。
他媽也因為那些事情,精神出了問題,會因為一點點小事就狠狠地打他,打完之後,又會後悔地抱著他哭;
有時候會用一種十分厭惡的眼神陰森森盯著他,問他為什麼還不去死;
有時候又會抱著他,溫聲細語地安慰他,等他長大了就好了,等他們有錢了,去更遠的地方住就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