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奶,這兩隻雞咱們養起來吧?然後母雞孵小雞,小雞長大就下蛋,也省的咱們去買雞蛋了。”
老太太皺了皺眉,“這……,你想喂?”
曾尛點頭,“早就想喂了,我們家脫下來的穀殼都磨成了稻麩,這些和菜葉子一拌,就能喂它們了。”
曾淼一聽要喂雞,高興的不得了:“好啊好啊,我支持,奶奶,我們喂雞,喂雞。”
“行吧,等你叔叔回來,讓他先弄個雞窩出來,就弄到你家吧,你家進門的拐角處,是個好地方。”
“行啊行啊!那等春天了,我就去給它們抓蟲子挖野菜。”
這兩隻野雞公的看起來大點兒,母雞倒沒有那麼大,現在雖然是冬天,但是不代表它不產蛋,不過因為就隻有一隻母雞,估摸著一天能下一個蛋都不錯了。
不過野雞會飛,但是飛的時間很短,幾乎是飛起來就會落地,但是它們跳躍和奔跑能力非常厲害,野性比較強,熬出來的湯不油膩,特彆好喝,估計和它們經常跳躍跑動有關。
“不過你們得做好準備,野雞和家雞不一樣,它們產蛋頻率沒有那麼高,不像家雞那樣一天一個的下,野雞生產是沒有規律的,如果真的要喂雞,我覺得還是家雞比較好侍弄,野雞在野外生存慣了的,猛地把它們關起來,未必會適應,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既然人家拎過來一公一母,倒是可以試試。”
原來如此,“那我們就先試試,養一年再說,不行了就殺了吃肉!”
一聽殺了吃肉,原本還趴在地上裝死的兩隻野雞,突然撲棱著翅膀奮力的折騰起來,似乎是在抗議,又似乎是怕了。
“不想被我們吃掉,就好好的下蛋,你隻有,有用了,我們才會不殺掉你們。”
下晌曾誠和曾立去山上砍了竹子,回家紮了兩個雞窩,因為公雞和母雞不能在一起養,所以分了兩個籠子。
野雞,就是傳說中的七彩山雞,因其毛七彩斑斕,故名為七彩山雞,是集肉用、觀賞和藥用於一身的名貴野味珍禽,被譽為“野味之王”、“動物人參”。
不管能不能喂養成功,她都要試一試,萬一成功了,不也等同於多了一項收入?
過年前十天,曾尛又進城了,有了前兩次的經驗,這次曾家倒也習慣了。
之所以趕在年前進城,除了想在最後幾天出一批物資外,還想感謝一下上次救他命的池家。
不過她進城之後,沒有著急去池家,而是先去賣肉,一條一條的大肥肉,一條是三斤,她切好之後就放在空間的角落裡,隨時拿出,隨時補上,就是怕太沉,拎不動。
因為快要過年,大家都需要肉,可是供銷社那邊每天都要排長隊,去的晚了什麼都買不到。
曾尛的到來,不知道解決了多少人家的燃眉之急,最重要的是,曾尛找的都是先前買過她雞蛋的老顧客。
市麵上豬肉六毛一斤,還沒的挑選,人家給哪個你就得要哪個,黑市上更是達到了八九毛甚至一塊錢。
因為曾尛的肉足夠肥,這個年代的人就愛肥肉,所以直接就將價格定在了一塊錢一斤。
稱好的斤稱,肉的品相友好,基本上隻要她過去,人家看了肉之後,就掏錢買了,不過因為這個年代有錢人不多,都是普通的職工家庭,所以都隻買三斤,因為三斤肉就已經三塊錢了,趁著還不到年下,醃製起來,等到過年的時候每天切上一點兒,也足夠吃到過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