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繼續問, 即便方應看的反應不對, 他也至多是說話不好聽, 結果是一樣的。
本就是陌路人,何苦強求緣分。
比起這個,還是鸚鵡更有趣一點, 不管是大的還是小的,可惜的是, 方應看一送走金風細雨樓的人,就去換了衣裳, 金冠也換成了普通的玉冠, 看起來和鸚鵡沒有半點關聯了。
我本來還想讓他穿著那一身提著鸚鵡走幾步看看的,也隻好遺憾作罷。
方應看顯然是在金風細雨樓那邊受了氣,他腦子聰明,蘇夢枕隻有挨他氣的份, 氣他的多半是楊無邪,但他並沒有跟我詳細說說今天金風細雨樓一日行的意思, 反而在晚飯的時候提出想送雷媚的遺體回江南雷家。
雷媚是六分半堂創始人雷震雷的女兒, 雷震雷出身江南霹靂堂, 他死之後雷損上位, 雷媚因為還小就被留了下來, 後來漸漸長大, 姿色驚人,就被雷損看中做了情婦,我有點弄不懂雷損的思路, 不過雷媚是個正常人,她一邊在江湖上廣撒網,一邊背地裡投靠金風細雨樓,廣撒網撈到了少年時代的方應看,背地裡投靠金風細雨樓則得到郭東神的身份,儘一切力量準備搞死雷損。她不光出賣雷損,還出賣一直暗地保護她的金風細雨樓,至於有沒有向彆人出賣過方應看,則另當彆論。
我莫名覺得雷媚這個僅和我有一麵之緣就誤死在我手下的人和方應看很像,假如方應看沒有義父的聲勢,沒有過人的智謀,他大概也會活成雷媚這個樣子,也就怪不得兩人能夠有這一段紅塵緣分。
我對方應看的過去沒什麼想法,因為我不愛他,我隻是稍稍地有那麼一點喜歡他,一個姿色上佳,溫柔體貼,百般殷勤,還讓人不怎麼討厭的男人是很容易讓人喜歡的,但也僅僅就是喜歡了。
和我手裡的鸚鵡區彆不大。
方應看一走兩個月,我也回了神侯府,在第二個月的月尾等回了無情,他還帶了一個叫追命的捕頭,人稱三爺,看著也有三十來歲的樣子,一身酒氣,不修邊幅,但我莫名很喜歡他那雙清明的眸子,直到諸葛神侯給我介紹他的武功。
其他的也就算了,其中一門噴酒術真的讓我開眼,噴酒術這個名字取得好聽,但實質上就是一口酒含著,打鬥的時候出其不意噴人臉上,據說還有被他噴瞎的,於是我堅決不肯跟他切磋,生怕被“出其不意”了。
不切磋,還可以喝酒。
諸葛神侯對這個年紀最長帶藝投師的弟子還是很寵愛的,專門把神侯府裡儲存好酒的老樓劃給他守著,平時怎麼喝都沒關係,反正府裡愛喝酒的也就是他和戚少商了。
追命這個人當真比戚少商好了不止一倍,他也是個多情的人,但從來都是一段感情(被迫)結束之後才開始下一段,每次都是真心實意,奈何每次都落得一人傷心,其中有蓄意接近他的,有中途遇害身死的,還有一個喜歡到不行的,結果那戶人家把女兒送進宮裡做妃嬪了,從此隻能江湖不見。
追命說起這一段的時候整個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我覺得很不理解,搶過他手裡的酒壇,問道:“那位舒小姐既然還活著,好端端地待在宮裡,你喜歡她,為什麼不去把她搶出來?”
追命的眼神陡然清醒了一瞬,隨即又泛上了醉意,他低低地說道:“她是皇妃,我是捕頭,就算我能把她帶出來,難道以後就帶著她過浪跡天涯的日子?”
我給他出主意,“宮裡的反正是昏君,我們先把他殺了,等舒小姐成為太妃,弄出來就簡單多了,等新君上位,誰還管你崔三府裡的夫人長得像不像前朝的妃子?”
追命悚然一驚,一雙眼睛毫無醉意地看著我。
我覺得他是不敢,於是鼓勵他道:“你彆擔心,我跟你一起去,想想舒小姐,既然宮裡有名有姓的妃子裡沒有她,她過得一定不知道有多苦,也一定很想你去帶她脫離苦海……”
我的話還沒說完,追命的眼皮又垂了下去,他說道:“戚姑娘,如果世叔在這裡,這就不能算是一個玩笑了,我輩神侯府中人,以忠君愛國為念,這樣的話……日後不要再提了吧。”
我覺得他是慫了。
我有點生氣了,替那位舒小姐不值當,假如我是追命,心愛的女人進宮幾年毫無音訊,彆說忍,就是想讓我少砍皇帝老子幾刀,我都不一定聽。
但我沒有表現出來,我發現追命對我有了一點警惕,警惕我有可能真的下手,於是我機智地和他又喝了幾壇酒,他似乎也想把我灌醉,好讓我忘了今天的事情,甚至去開了一壇四十年的美酒“千裡春”,一壇六十年的“梨花白”,一壇七十年的“醉生夢死”,他自己隻喝了一碗,剩下的全給我灌下去了,我喝得直打嗝,當真感受到了一股許久未有的醉意。
我以為我還能喝,但酒意上頭之後,我最後一個清晰的念頭是:原來我不能再喝了。
我重重地拍打著追命的肩膀,罵他,“慫!孬種!皇帝!皇帝給你戴綠帽又怎麼?是我就弄他!不光要弄他,還要睡他!他睡我的女人,我還不能把他睡回來咋地?”
我感到腦子很混沌,說出來的話也越發沒有邏輯,我覺得我不叫戚霜了,而是叫追命,我一邊打著戚霜,一邊嗚嗚地哭了起來,“我的舒小姐啊……憑什麼皇帝就能搶我的女人?他有那麼多女人,我就一個,我就一個!”
戚霜想要按住我,我一巴掌把他拍得滾到一邊,我跳上了神侯府的老樓,遠遠地看著皇宮,忍不住運起內氣,灌注聲道,大聲地叫道:“舒小姐!你等著我!我知道錯了!我要娶你為妻!娶你為妻!生他十個八個孩子!個個人中龍鳳!人中龍鳳!狗皇帝狗膽包天,敢搶我的女人,我要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