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珍和張家仁這下成了臭名昭著的壞人了。
為什麼鄉親們都向著向國紅這一邊呢?
原來張家仁當年是有家有室的男人,他和王淑珍勾搭上後張小兵的親媽便上吊死了,這事當年誰人不知道啊?現在張小兵死了,他們有什麼臉侵占人家的賠償金啊?
到了張家後,那筆錢從王淑珍的床底下掏了出來。
原來她在自己的床底下掏了一個洞,把三千塊錢用油皮紙包了放在一個壇子裡,然後封了壇口再放進洞裡。
王淑珍極不情願地交出了這筆錢,心底都在流血啊。
這簡直就像挖了她的肉,生生地痛啊!
可是真的沒法,她再耍橫撒潑,人家就要講她治罪,而且是反革命重罪,一家三口都要抓去坐牢,不交錢出來足以把牢底坐穿。
三千元一分不剩地全部交給了向國紅,王淑珍藏著這些錢才僅僅過了兩天的癮,空歡喜一場。
沒法,民俗鄉規就是這樣:老子死了家產給兒子,若是向國紅生的是個女兒那就另當彆論,關鍵是人家生的是個兒子,是張起兵的唯一血脈,況且年幼,這筆賠償金自然是給兒子的了。
更何況王淑珍不過是個繼母,早就把張小兵一家分出去了。
當然,張小兵有贍養父親張家仁的義務,原本是可以分得一份贍養費的,但因為張家仁倆口子惡意私吞這筆錢的行為,派出所公安判定他的這筆贍養費作廢。
其實,張家仁也不過才四十多歲,正是壯年的時候,根本就還不需要兒子的贍養吧?王淑珍就更年輕了,才三十多歲而已,這麼年輕還說不上需要人贍養吧?
“向國紅,你就拿著這筆錢好好撫養娃娃吧,”革委會乾部說:“不過,作為張家的兒媳婦,張小兵父親老了有個生瘡害病什麼的,你也要代替張小兵孝敬他。”
“嗯。”向國紅點頭,說到:“等小兵的兒子長大,孫子自然是要孝順爺爺的。”
這事就這麼解決了,向國紅拿回了賠償金,張家仁倆口子什麼都沒得到,還落了一個壞名聲。
向國紅拿回這筆賠償金後一下子就成富婆了,向母就有些眼紅了,對她說:“國紅,你一個孤兒寡母的拿著這麼多錢恐怕不安全哦,不曉得有好多人都盯著你呢!這樣吧,你把錢拿給我來給你保管著,你要用的時候就來拿便是。”
你道向國紅會是那種懂得感恩、甘於奉獻的人麼?她若是這樣的人當初就不會霸著娘家的房子不肯挪窩了!
而且她也知道她媽是個什麼樣的人,於是當即拒絕了,“我還是拿去存到銀行裡保險些,這些可是我祥兒的撫養費啊,他才三歲,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
“死女子,你連我都不相信嗦,我可是你親媽!哪有親媽還害了你的?”向母說。
不過,向國紅還真的不相信她的這個親媽,她這個親媽可是很重男輕女的喲,人家賈二妹生了個女她就各種作,連月子都不給人家侍候,大嫂的三個兒子她卻巴心巴肝地撫養照顧。算了,這筆錢要是拿去給了她保管,將來保不準就成她的孫子的了!
向國紅可沒這麼傻,而且她現在根本不相信任何人了,平時馬秀英跟她一個鼻孔出氣的,到關鍵時候都不肯幫她說一句話,你說她還能相信誰?
“媽,不是我不相信你,我還是覺得存進銀行好些,免得錢被老鼠咬了。”向國紅找借口說。
於是,向國紅讓楊翠花陪著去銀行將那三千塊錢給存了起來,氣得向母在背後直罵她:“這個沒良心的死女子,硬是翻臉就不認人呢!”
三千塊錢,在這個年代的確是一筆很大的財富,要說向母心裡不覬覦這筆錢那是不可能的,她原本就不是個高尚的人,當初向國強寄了一百塊錢回來給賈二妹,她都鬨得那麼凶,更何況是這樣大一筆她這輩子都沒見過的巨款。
不弄到自己手上來,她這心癢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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