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我們一起入睡的(1 / 2)

群裡人紛紛給向千蘭支招,男人都是賤皮子,就不能滿足她,明姝直接讓她換了種折磨人的方法。

比如半夜讓秦愛國起來乾活,一件事情,找茬兒了讓秦愛國反複做,什麼難聽的話都朝秦愛國說之類的。

在深宮多年,折磨人的方式多了。明姝隨便說一個,都讓向千蘭如獲至寶。當下她就去村子裡逛了一圈,還花了兩分錢從隔壁孫大叔家買了兩三捆柳條回來。還自發去大隊領了二十斤麻回來。

現在向千蘭的大名已經在整個秦家川傳遍了,她成了小媳婦們暗中羨慕的對象,也成了婆婆一輩最討厭的存在。跟她同一輩的男人們見到向千蘭都繞著她走。

現在秦愛國母子兩個都成了整個秦家川前後的笑話了,秦愛國更是被男人們私底下議論,腿瘸了就罷了,居然連女人都降不住,簡直就是廢物。

秦愛國天天要在家乾家務,侍弄菜地,連門都不敢出,他越這樣,名聲越差。現在私底下,村裡的男人都管秦愛國叫愛國丫頭了。

向千蘭提著麻條從村裡招搖過市,那些蹲在大隊辦公室的男的目送她離開,一個屁都不敢放。

要擱以前,這些賤男人是得朝原主吹口哨的。畢竟原主是從山裡嫁過來的,說是嫁,跟買也差不多了。被調戲兩句也沒什麼,也不會有娘家人來給他們撐腰。

至於原主之後會不會被秦愛國打,吹口哨的男人就更加不擔心了。秦愛國介意隻能說是秦愛國小肚雞腸,再發散也下,也是原主太妖嬈,勾三搭四。跟他們有什麼關係?

向千蘭今天在秦愛國那邊憋了氣,就想找個地方出一下,奈何那些賤男人們安安分分的。師出無名,講道理的向千蘭更憋氣了。

回到家下意識地想要打秦愛國出氣,但一想到自己打秦愛國,秦愛國就爽,她硬生生忍住了。直接大步朝著隔壁房間看。

想象中的巴掌沒有下來,秦愛國有點失望。他剛剛還想,等會兒向千蘭打他的時候,他不經意間露出下/身呢。

秦愛國想起前幾天,鞭子抽過他身體時那種仿佛從戰栗的爽感,讓他欲罷不能。他總算是知道了自己為什麼在娶了媳婦兒後總覺得不滿足了。

他特彆懷念那種感覺。

向千蘭看到他那樣,害怕的抱住了自己,覺得自己可真是太特麼的可憐了。居然遇到了這種變態,本來以為是個家暴狂,誰能想到呢,芯子裡裝著的,居然是個受虐狂。

·····

向千蘭的崩潰大家不知道,林夕第二天起床後沒出門,而是在家裡給草兒打項圈。首飾匠人天剛蒙蒙亮就來了。

滇省這邊的習俗是家裡來隻要客人了,甭管是什麼客人,都要用最好的東西來招待。

池香萍早早的就起床了,在首飾匠人上門之前,她就把昨晚上洗好的臘豬腳給燉上了。她特地去拔的茴香根來燉的。

茴香根特有的味道,混著臘豬腳的香味,讓人光聞著就饞得直流口水。

上匠人聞著這香味,就知道主人家的夥食怎麼樣,他麻利的從工具箱裡把工具一樣樣的擺出來,一邊跟池香萍她們寒暄,一邊乾活。

草兒的項圈好做,鑲嵌寶石也沒有要特殊的設計圖,隻需要把寶石鑲穩就行。首飾匠人一邊鑲,一邊跟林夕說她買的這個玻璃顏色正,手感好。

林夕但笑不語。首飾匠人很快就做好了項圈,林夕珍而重之的把項圈給草兒戴上。

然後把她抱到石桌子上拍照片。她家的月季花邊上開了一從黃色的句話,林夕就用這個做背景,配著天上的藍天白雲,那顆紅色的寶石上,好像也閃著光芒一樣。

她沒忍住,給草兒拍了好幾張照片,每一張草兒都是不同的姿態,但一樣的高姿態,可愛極了。

阿花花收到照片,激動地來回看了好多遍,林夕是個好主人,草兒跟著她不缺吃喝,生活十分安逸,到了滇省的這幾天,它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每天把林夕家來回巡邏好幾遍,然後在花叢底下找個舒服的能曬太陽的位置,攤平曬著。

阿花花看著草兒這樣,十分想念她。在原始社會的她已經開始在試著養家禽了。她最先圈養的是羊跟一種長得很像兔子的動物。

阿花花有時候看著那類似兔子的動物,就想起草兒,她多想抱抱草兒呢,也不知道往後,還有沒有機會了。

阿花花歎著氣,越發思念了。

·····

首飾匠人打首飾打了一上午,中午吃飯的時候林夕去叫了她堂爺爺跟堂伯過來陪客。這也是他們當地的習俗了。有男性客人到家裡做客的時候,必須要有男性客人陪著。

林夕捉摸著可能是怕人說閒話。畢竟農村這些老太太們啊,好的時候是真的好,不好的時候那一張嘴巴可以壓死人。

中午飯剛剛吃飽,大明寶跑過來了。

“小林夕小林夕,我們去烏峰鎮玩吧?我男朋友要去那邊工作,我在家閒著無聊,也想跟著他去。但他白天要上班,晚上才有時間陪我,我白天太無聊了。”

烏峰鎮是個百年的古鎮,從很多年前開始,烏峰鎮就開始做起了旅遊項目,現在小鎮雖然已經商業化比較嚴重,但那古香古色的城、街道卻依舊受國內外旅客的喜愛。

甚至還有娛樂圈的公司花了大價錢在烏峰鎮搭了一個影視城,這就導致烏峰鎮空前的繁華起來。在烏峰鎮的影視城附近,經常有路人遇到出來遛彎兒或者工作的明星。

“小林夕~~你陪我去嘛~吃住費用我全包~”有的女孩子天生就會撒嬌,大明寶就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尤其是她拉長聲調,再一臉懇請的看著彆人的樣子,讓人看了心都化了。

林夕明姝就是在烏峰鎮穿越的,她心下一動,答應了大明寶的請求。得了大明寶一個的愛的抱抱。

兩人約定好了今晚上就出發,她男朋友開車來接,之後大明寶蹦蹦跳跳的走了。

池香萍在她走了以後問:“你不上班啊?”

林夕臉色一僵,她自己做老板的,

根本就忘記了這件事情了,她隻能說:上↓[(,等下午回來我就上。”

池香萍虛空點點林夕的腦袋,雖然覺得自家孫女這樣有點不靠譜,但想起自家孫女已經很多年沒有出去玩了,到底是心疼占了上風。

“去吧去吧,去玩兩天就回來。要是那個工作做不成了再找,到年後再找工作都是可以的。趁著這段時間好好玩玩也行。”

“好。”

林夕蹦蹦跳跳的往房間去,收拾了兩套衣裳,晚飯都沒吃大明寶就來了,烏峰鎮的牛肉火鍋好吃,她們要去烏峰鎮吃飯。

這件事情大明寶提前跟林夕說了。

林夕提著裝有歡喜衣服的小包包上了後座,駕駛室的男人轉身來跟林夕打招呼:“林大班長,好久不見啊。”

“好久不見好久不見。”大明寶的男朋友孫顯泉跟林夕也是熟人,兩人從小學到初中也是在一個班級的,到了高中分文理科了才沒在一個班。

也就是在初中的時候,孫顯泉跟大明寶處上了對象,這都六七年了,兩人也沒分手。

從校服到婚紗的愛情,說實話林夕是羨慕的。看著他們,林夕不合時宜的想起了另外一個人。

她的發散思維大明寶跟孫顯泉顯然不知道,打了招呼後,三人一邊聊天,一邊朝著烏峰鎮開。

烏峰鎮距離蓮花村直線距離不到一百公裡,開車一個小時也到了。他們到的時候天剛剛黑,大家都餓了,直接就到了清真牛肉館去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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