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妖說:“不知道哦,這兩天我過得挺安生的,沒再被那些同學打擾,也不知道那天叫警察後她們是不是害怕了,反正沒再繼續欺負我。”
賀媽媽說:“那就好。”
確認女兒這兩天在學校的生活沒問題後,賀媽媽又說了一些閒話才回自己房間。
賀媽媽走後,桃妖問林秀芬:“劇情男主跟委托人的奇葩班主任怎麼樣了?身體養好沒?”
林秀芬說:“哪有那麼快,他們那天被打得半死,現在才過去兩天時間,身上的淤青還沒散呢。”
身上的傷沒恢複,又在醫院裡,估計不好折騰,桃妖說:“那熊雨蘭跟她的狗腿子呢?”
林秀芬說:“被警察抓了,正關在拘留所呢,這兩天晚上我都會將她們拉進鬼蜮讓她們互毆,因為關在拘留所裡還不安分繼續打架鬥毆,她們幾人給警方留下非常惡劣的印象,看守的警察很討厭那幾個女學生。”
桃妖笑道:“在拘留所還打架,警察們不會覺得奇怪嗎?這是藐視國家司法機關啊,被關著還這麼不安分,不符合常理。”
林秀芬說:“這樣的人大把啦,不過是幾個未成年的中二病患者,警察應該見多了吧?所以沒覺得奇怪,在拘留所裡我沒動監控,警察應該找不到奇怪的地方。”
“嗯,那就行。”桃妖說。
了解過原主的仇人這幾日的狀況後桃妖倒頭就睡,第二天跟賀家夫婦與律師見麵。
律師接了賀家夫婦的委托之後,對案件非常重視,在跟受害人見麵之前已經初步了解過情況,將熊雨蘭等人調查了一遍。
聽完桃妖的完整敘述後,律師說:“你們提交給我資料,這兩天我已經研究過,也去學校那邊走訪,拿到一些視頻證據,但根據目前現有的證據跟法律法條,情況對你們並不是很有利。”
“什麼?都這麼嚴重了,情況對我們還不利?”賀家夫婦覺得太荒謬了。
律師說:“你們先彆激動,聽我說完。”
待賀家夫婦冷靜下來,律師才接著說:“我看過賀凝思同學的驗傷報告,在法律上的界定,這屬於輕微傷,雖然外表有各種淤傷,看起來很嚴重,可等這些傷勢醫好之後,對身體不會造成嚴重的損害,不會留下後遺症,造成這種輕微傷的暴力行為,並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們隻能追究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賀家夫婦聽到這裡又不淡定了,說:“這竟然隻是輕微傷?太不合理了,你看到那些傷口的照片了嗎?我女兒的身上都是成片成片的淤青,各種軟組織挫傷,竟然不屬於輕傷?”
“是的。”律師說,“法律上的輕傷是指使人的肢體或容貌受到損害,包括聽覺、視覺等人體器官功能部分障礙,還有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不是什麼傷口都構成輕傷鑒定的,對方若非對造成這種傷害有研究,那麼就是純粹以虐待人為樂趣,並不想那麼快把人打廢,所以避開了很多人體要害,造成的傷口隻能鑒定為輕微傷,對方又是未成年人,因此情況對我們有些不利。”
賀家夫婦聽到律師的解釋,覺得很不忿,憑什麼那些人可以逃脫法律的製裁。
律師說:“現在對我們有利的情況是,那些毆打賀凝思同學的人都已年滿16周歲,16周歲在法律上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雖然她們毆打賀凝思同學的行為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我們可以從彆的罪名入手,比如聚眾鬥毆罪。”
賀家夫婦聞言臉上立刻升起希望,但律師的話很快又將他們的希望破滅。
她說:“但這個也不是很容易,因為對方是在廁所毆打賀凝思同學,廁所裡沒有監控,她們完全可以找借口說自己隻是去上廁所,雖然根據賀凝思同學所說,對方已經毆打她兩個多月,可是並沒有人證也沒有物證,對方在毆打賀凝思同學時,事先清過場,其他人進不去廁所,也沒見到她們的犯罪行為,這個罪名不好定。”
賀家夫婦聽到這裡氣得要死,說:“難道就沒辦法製裁這群垃圾嗎?”
律師說:“彆著急,雖然上麵的罪名沒辦法定下來,但這群人在學校大範圍傳播謠言,說賀凝思同學是第三者,我們可以從誹謗罪還有侮辱罪入手。”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賀家夫婦雖然不滿意這個刑罰,但還還是勉強接受了,說:“行,就按律師的建議來,我們就以誹謗罪和侮辱罪告她們。”
“行。”律師說:“但在這裡我還得先跟幾位打個預防針,雖然那幾位同學已經年滿16周歲,但還未滿18周歲,在法庭上時,法官可能會輕判,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多就判個一年左右,加上各種減刑還有節假日什麼的,應該進去半年不到就出來了。”
“什麼?不到半年對方就可以出來?”賀家夫婦差點又跳起來,“這麼輕?這世道還有公道嗎?”
律師點頭說:“是的,因為她們造成的後果不夠嚴重,法律的規定就是這樣的,我們最多隻能幫你們多爭取一些精神損失的補償,但想要將她們關很久,那是不可能的。”
賀家夫婦肺都氣炸了,嘴裡一直叨叨法律不公,判得太輕,桃妖也覺得這個判決有點輕。
因為任務者的到來,自丨殺案件消失了,沒有人知道委托人曾經死亡過,法律也不會幫委托人追究這部分責任,但桃妖不可能因為法律會輕判那群人,就跟委托人一樣去跳樓。
最好的懲戒方法當然是逼得熊雨蘭同樣去自丨殺,不然無論如何都做不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複仇。
但是這樣問題就回到上個任務者說的,任務者不能越過司法機關審判任何一個人,剝奪任何一個人的生命權。
不過桃妖還是很唾棄上個任務者的話,管他什麼司法機關和審判權,它可是接了委托人的任務而來,又不是什麼維護世界和平的使者,它的使命是完成任務,對方剝奪委托人的命,它便按照任務要求剝奪對方的命,一切就是這麼簡單。
那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聖母,等到有一日自己也受到同樣的傷害,再去原諒那些危害到自身的加害者吧,反正桃妖是不會代替賀凝思原諒熊雨蘭的。
律師看到賀家對這個結果不滿,說:“你們先彆著急,我還沒說完。”
賀家夫婦說:“難道還有彆的方法可以重判她們?”
律師說:“之前我斷定的判一年刑期,都是建立在對方隻做了這件事之上,但我這兩天在學校走訪,包括詢問學校領導時,發現了另外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