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轉盤,昔年夏季夜市中專門賺小朋友錢的黑心遊戲,暮靄曾經不信邪的花掉了好幾塊錢,卻隻拿到了幾件不起眼的小禮物,若非她的數學老師正好路過,挽救了這個即將破產的倒黴孩子,她可能真的會掏光身上的零花錢。
說白了,那就是一個數學騙局,很低端,隻能騙一騙小學三年級以下的孩子……這不巧了麼,暮靄現在剛好“一年級”,她的同學們自然也都是“一年級”。
暮靄可不覺得係統給的背景毫無意義,從剛才到現在,小明小紅和小剛彆管表現得多嚇人,言行舉止依舊是小孩子,符合人設需要,最多就是可怕一點的小孩子。
這個遊戲剛好給他們量身定做,玩彆的倒也不是不行,但暮靄總覺得有坑,畢竟屋裡的玩具箱看著就有問題,而她又絕對不能玩對方提出的那些危險遊戲。
至於其他不危險的,暮靄沒有必勝的把握,她也不確定輸掉會遭遇什麼,所以還是騙局好,穩賺不賠。
什麼?欺負小孩子?
對不起,毫無心理負擔呢,嘻嘻嘻。
暮靄在紙上畫了個大圓,然後在裡麵畫豎線將其分為6等份,數字多點,顯得比較公平有趣,好似各種機會也大一些。
隨後,暮靄在每個扇形的小格子裡寫上數字,從1開始,到6結束,那張紙並不大,寫完這些後再想寫內容就有些擠了,所以她又重新拿了一張紙出來,先寫上1-6的數字,再在數字後麵開始編寫內容。
“就像是東西南北一樣,我們來想懲罰內容,然後寫上,誰轉到什麼就做什麼,做不到就要受處罰,怎麼樣?”
紅裙子盯著畫著圓圈的紙張看了幾秒,問道:“可以,但要寫什麼呢?”
暮靄玩著筆,熟練地在指尖上下翻飛:“願賭服輸,我說了算,我要占3個格子,寫我想讓你們做的事,剩下的3個格子,你們可以一人寫一件事,寫什麼都行。”
紅裙子尖聲開口:“這不公平!”
“愛玩不玩。”暮靄將筆丟到桌上,發出“啪嗒”一聲,她翹起二郎腿,無所謂開口,“等我去學校了,我就說小紅小明和小剛玩不起,耍賴皮,說好的不算。”
“我們才沒有!”紅裙子很生氣,不停跺腳,整間屋子都跟著震顫。
暮靄不為所動,任由震動越來越大,她坐在沙發上跟坐蹦床差不多,被顛得一上一下——彆說,還挺好玩的。
黃背心適時拉住紅裙子,他看著暮靄說道:“我之前看到過你的計劃,你說要和小夥伴一起玩的,我們要是現在走,你就完不成計劃了。”
暮靄抓過抱枕摟在懷裡,眨巴著無辜的眼睛,歪頭看向對方:“你們進來這麼半天,我已經跟你們玩過了呀,剛才我不是踢過皮球了嗎?”
這話一出,藍背心立刻點頭應和:“對對對,踢的可遠了!暮靄,你力道真大!”
黃背心捂臉,紅裙子跺腳,但不管怎麼說,暮靄說得沒錯,就算他們現在走了,她的計劃也已經完成了。
可他們能走嗎?不能啊,他們必須要在這裡待夠3個小時呢。
“好吧,就聽你的。”規則限製之下,紅裙子無法提出自己的需求,暮靄回答上了動畫片的內容,他們就必須聽從她的意願。
暮靄一聽這話,立刻將手裡抱枕丟到一邊,重新拿起筆,開始在紙上寫字:“快說,你們想要寫什麼?”
依舊是紅裙子第一個發言,帶著一股子咬牙切齒的不甘:“小紅可以吩咐暮靄做一件事!”
“好的。”暮靄連反駁都沒反駁,直接在1的位置寫下這句話,然後說道,“那我也寫——暮靄可以吩咐小紅做一件事,公平吧?”
紅裙子“哼”了一聲,給黃背心和藍背心使了個眼色,兩人點點頭,依次上前,按照紅裙子的格式,分彆留下了“小明/小剛可以吩咐暮靄做一件事”的內容。
暮靄也沒厚此薄彼,照常在4和6的位置寫下了相反的命令,拋開她一人寫3條這點,看著特彆的公平。
其實這個手法有點粗糙了,按照最佳的騙術,應該將格子至少放到20個以上,然後在不同的位置放上不同的獎勵,這樣才能誘騙小孩子去抽撲克算數字。
可惜現在不行,暮靄不能設計太多格子,她需要占據所有的偶數位,格子太多會露出破綻而且顯得太過耍賴,3個剛剛好,屬於對方能容忍的範圍之內。
寫完之後,暮靄說了玩法:“很簡單,我拿個勺子來,每個人可以轉1次,轉到幾,就往後數幾位,這樣也省得有人故意控製勺子停下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