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首發(1 / 2)

被廢了武功的江彆鶴很快就被飛霞山莊的人帶走了, 一並帶走的還有那位老仆,也就是飛霞山莊的老莊主。當然現在隻能算是前老莊主了,自從他十年前無故失蹤後, 他的兒子就成了飛霞莊莊主,這麼多年一直在苦苦尋覓自己的老父親。

卻不想自己的父親竟然被人戳聾毒啞成了個神智都不清明的老仆。看著父親老得都快認不出的模樣,飛霞山莊莊主咬牙切齒,想必江彆鶴在他那裡會得到深刻的反省和贖罪。

隨著飛霞山莊的人離開, 以玄悲大師他們為首的武林中人也離開了江南, 林曉曉等人雖然要在江南呆上幾天, 不過也搬出了江彆鶴的宅院。

畢竟經過一場酣戰,那原本就很是陳舊的宅院簡直破爛的不能見人了, 這要是勉強修繕,那都不能叫房子上打了補丁, 簡直是補丁上長了個房子!

索性江玉郎本就不想要這房子了, 對於自幼在這房子內生活的他來說,這裡實在沒有什麼好回憶的。

目前,林曉曉等人正在一棟清雅的宅院中, 這是他們租來了,畢竟葉孤城閉關之時, 需要清靜無人打擾。自然不能選客棧那種人來人往的地方。

葉孤鴻聽聞葉孤城要閉關,也覺得自己最近收獲很多,需要靜靜心整理一下, 所以乾脆也跟著閉關了。

除了幾個收拾衛生,洗衣做飯的人, 宅院裡目前清閒的也就林曉曉和江玉郎了。

今天天氣晴朗, 是個好天氣。

林曉曉正坐在院子的桌前, 手裡拿著一根青草正在逗弄桌上的冰蠶。冰蠶最近越發的胖乎乎了, 晶瑩透亮的身體內藏著一點鮮紅,那是林曉曉的血。

她需要徹底馴化冰蠶,讓它徹底記住她最真實的氣味,而不是通過信息素來驅使它。畢竟林曉曉永不能接下來就一隻當個撲棱蛾子了。作為一個博愛的玩家,她還有很多可愛的角色卡在等著她呢。

而喂血這個方法則是她從摘星子那威逼出來的,現在看來效果還是有的。在她可以收斂信息素的時候,冰蠶雖然會有些猶豫,但依然會順著她的氣味選擇她。

不過還不夠,起碼還有幾天。

隨著林曉曉的動作,青草晃動,冰蠶隨著青草左右挪動,看上去不像是一條冰蠶,倒像是吐舌頭的小狗。

而且隨著它的動作,它肚子裡的血滴一晃一晃的,著實有趣。

“好無聊啊,小胖子,來,跳個舞給我看看。”

說著她把草葉抬高,引得冰蠶竟然真的豎直了身體,在空中扭動了兩下,小腳腳緊張的踩著空氣,隨即就沒了力氣趴回了桌上。

林曉曉放低草葉,引得它來咬,隨即又抬高,冰蠶就又豎起來。

就這麼抬高豎起,抬高豎起,一盞茶後,冰蠶攤在桌上,它體內的血液已經被吸收,重新變回了半透明的狀態,仿佛即將融化的冰塊,整個蟲都透著一股生無可戀的疲憊。

冰蠶:感覺身體被掏空.JPG

正在樹下練功的江玉郎:……這個戲碼他這三天每天都要看一次,到現在他都沒想明白怎麼會有人這麼無聊?

他緩緩收勢,同情的看了一眼趴那怎麼逗弄都不肯再動一下的冰蠶,隨即看向林曉曉,忍不住出聲道。

“你就沒有彆的事情可做?”

“事情?”

林曉曉看了看天色。

“現在還沒到吃午飯的時候。”

江玉郎眼角抽了抽。

“我說的不是這個,除了吃飯你想不出來乾什麼了嗎?你的話本呢?”

他記得這家夥最喜歡看話本了。

“沒有了,都看完了。”

林曉曉癟嘴。

“畫皮係列竟然結束了,我的快樂沒有了。”

所以說為什麼一本恐怖的畫皮鬼話本就那麼吸引你?

江玉郎坐過去。

“那你就沒有彆的喜好了?”

喜好?

那可多了,什麼珍珠奶茶方便麵,雲霄飛車大擺錘,總之吃喝玩樂她不說樣樣精通,但是絕對不差,可惜的是,這個世界沒有啊。

林曉曉想了又想,最後發現,自己能做的就隻有兩項了。

“我喜歡吃飯和搞事。”

你直接說你就是個攪事精不就得了。

江玉郎有些頭疼。

“你就沒有其他正常點的喜好嗎?”

林曉曉挑眉。

“我的愛好不正常嗎?”

江玉郎沉默了一下,果斷忽視了這個問題,相當耐心的勸說道。

“要不你和其他姑娘學一學,琴棋書畫你總有一樣拿得出手吧?再不濟女工和廚藝也行。”

頓了頓,他湊過去小聲道。

“葉城主雖然不是介意這些的人,但他平日裡棋藝不錯,一手字更是蒼勁有力,你總要也有點風雅的喜好,這樣才能更加吸引他吧?”

林曉曉一聽這話忍不住思索起來。

眼看她似乎有些意動,江玉郎再接再厲。

“趁著他閉關,你好好學,到時候技驚四座,若是能讓他一舉傾心豈不是美哉?”

當然,如果這些風雅的喜好能把這個女人熏陶的正經一點,那就更好了。

林曉曉:【元芳,你怎麼看?】

係統:【雖然我不覺得這樣會對你的愛情有什麼幫助,不過你確實應該有一項拿得出手的技能了。】

【我有啊。】

林曉曉故作憂愁道。

【我的美貌和智慧不就是最拿得出手的東西嗎?我可是個顏值玩家,一向都是靠臉吃飯的。再來點才藝也不過是錦上添花,無足輕……】

她還沒嗶嗶完,係統就默默道。

【還記得之前的花魁大比,美貌與智慧並重的你被當場出局的事嗎?】

林曉曉:【……】

她轉頭鄭重的看向江玉郎,嚴肅的點點頭。

“你說的對,正所謂學無止境,我這個年紀怎麼可以天天在家閒著呢,是時候為了生活或者愛情學一些東西了。”

於是很快,林曉曉強行拉著江玉郎出現在了大街上,美曰其名,現在葉孤城和葉孤鴻都在閉關,就他們姐弟兩相依為命了,她對這些東西不熟,若是被騙了怎麼辦?

江玉郎:嗬嗬。

最普通的琴大街上就能買到,這種琴和鐵匠鋪買的劍一樣,都是形製差不多的劣等貨,用著用著就容易出問題,比如琴弦很容易斷,比如音色不準啦,需要人修理。

當然,就算是這樣的琴也還是有些小貴的。琴這種東西對於普通人家來說也算是奢侈品。而好琴自然很貴,幾百上千兩的都有。

這種好琴一般都由高超的琴匠所做,林曉曉現在不差錢,所以江玉郎正打算帶著她去找這一代最好的琴匠,若是琴匠手上有不錯的現貨,就可以買下來。

然而他們走了一個時辰都沒到。

因為……

“大娘,我要四塊桂花糕。”

“這個糖人給我一個。”

“這個是龍須酥?”

“這個是什麼?看上去好像很好吃?”

“誒,還有這個,這個我也沒見過。”

江玉郎手上提溜著一堆紙包,額上的青筋跳了跳。

“你到底是出來吃東西的,還是出來買琴的?”

“邊吃邊買琴?”

林曉曉把小巧的桂花糕一口吃進去,含糊道。

“這不是來了江南這麼久,一直都沒好好逛過嗎?在院子裡還好,一出來這些東西也太香了。喏,這個挺好吃的,你也嘗嘗。”

江玉郎沒好氣的拿了一個,恨恨的咬了一口,發現確實挺好吃的,他一年沒回江南,也許久沒吃這種東西了。

乍一嘗,竟然還有點懷念。

看他麵色緩和,林曉曉笑了笑。

“挺好吃的吧?目的地雖然重要,但沿路的風景難道就必須忽略?這裡東西這麼好吃,邊吃邊去唄。”

江玉郎陰陽怪氣的說了一聲。

“你倒是豁達。”

隨即倒也沒有再催,就這麼提溜著滿是食物的紙包,慢慢走。

他離開家一年,現在沿路看看,有些店鋪已經變了。

過了一會兒,一個穿著白色衣衫的女人從店鋪裡出來,她看上去並不算很漂亮,但是氣質卻很是特殊,自帶一股高傲出塵的味道,讓那隻能算是清秀的臉似乎都變得脫俗起來。

她看了眼林曉曉和江玉郎走到方向,拐入了後巷。

林曉曉走著走著,忽然聽到一點細微的聲響,往前看去,就看見不遠處的地上有一根金色的發簪,再往前一點,一個穿著白色衣衫的姑娘正毫無所覺的往前走,似乎還不知道自己的發簪掉了。

林曉曉走過去低頭看了看地上的簪子,然後果斷抬腳路過。

現在江玉郎雖然沒有成為原著裡兩年後和江彆鶴狼狽為奸的卑鄙小人,但他從小到大的經曆讓他也成不了一個喜歡管閒事的人,不過他沒想到林曉曉也是。

看見林曉曉明明看見了,卻麵不改色的跨過,他有些疑惑回頭看了看不遠處地上的發簪道:“你怎麼不撿?”

“你懂什麼,這一定是月老牽的紅線,誰撿起了簪子上前追那個姑娘,誰就能收獲一個貌美如花,前來報恩的白素貞,這我哪能撿?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閒事嗎?”

林曉曉說這話的時候,一個年輕的小夥已經趕忙撿起了發簪,追了上去。

江玉郎更加疑惑了。

“白素貞是誰?那個姑娘的名字?”

“當然不是,白素貞是一個修煉千年的白蛇。我這隻是個比喻啦。話本子就是這麼寫的,白素貞為了報恩下山,她身邊的小青就是用法術把自己的發簪變掉在許仙的腳邊,然後許仙撿到簪子交給白素貞。”

林曉曉說完,那個送簪子的小夥正沮喪的站在路邊,因為那個姑娘說著不是她的簪子。

緊接著,一個大娘趕忙過去,一把搶過金簪子。

“這分明是我的簪子,你撿了簪子怎麼不還給我?”隨即把小夥子罵了那叫一個狗血淋頭。罵的儘心了,這次把簪子往腦袋上一插,美滋滋的離開了。

江玉郎側頭嘲笑。

“這就是月老給他準備的貌美如花白素貞?”

林曉曉可惜。

“看來這個小夥不是那位姑娘的真命天子。”

明明是自己的簪子,硬說不是都不願意收下。早說不要她就撿了揣兜裡了。哎,還是過高的良心擋住了她發財的契機。

林曉曉憤懣的大口吃下一塊龍須酥,結果沒走幾步,就聽見前麵傳來了一句調笑聲。

“呦~這是誰家的姑娘,小模樣長得挺招人疼,我怎麼之前沒見過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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