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議程就自然而然的被提了上來。
許國棟家父母,是做小生意的,開過小餐館,賣過水果,也賣過菜。
家裡有兄弟姐妹三個,一個哥哥,一個姐姐,許國棟是最小的孩子。
哥哥姐姐結婚後,單獨出去另過,剩下許國棟這個小兒子,許國棟說他以後要贍養父母,結婚以後也要跟父母住在一起。
單純善良的原主欣然同意,她沒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唯一讓她感覺為難的是,原主的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原主的媽媽帶著她過,沒有再嫁人,所以她結婚以後,也要贍養自己的媽媽。
許國棟滿口承諾,說會把原主的媽媽當自己的親媽一樣孝敬。
原主的媽媽是一個幼兒園老師,她和丈夫感情很深,無奈丈夫早早離她而去,她怕女兒受委屈,沒有再找,一個人把女兒撫養大,因為她把女兒保護得太好,所以讓女兒有些不諳世事,識人不清,被渣男許國棟騙了。
開始的時候,許國棟嘴巴甜,會說話,還特彆貼心,把原主的媽媽李嵐也哄得很開心,李嵐知道許國棟家裡經濟條件不太好,但是她覺得隻要許國棟對女兒好,她不在乎這些,隻要兩個人齊心協力,日子會過得越來越好。
可是後來接觸的多了,李嵐發現這個許國棟不太踏實,特彆是對待工作,總是好高騖遠,分配好的工作不去乾,總是弄那些虛頭巴腦的事情。
去了民營企業,工資時高時低,外表西裝革履,還頂著一個總經理的頭銜,實際上很不太讓人放心。
李嵐勸許國棟還是找一份鐵飯碗踏踏實實的做,許國棟不聽勸,表麵上答應得好好的,就是依然我行我素。
特彆是兩家人商量結婚的事情,許家人見原主未婚先孕,他們認為這件婚事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所以拿起翹來,在原主麵前哭窮,就是不想出彩禮錢,還讓原主把婚禮也免了,直接領了證搬進婆家去生活。
李嵐看出了這個婆家的人不拿自己家女兒當回事,這個許國棟也不是一個可靠的人,她讓女兒重新考慮自己的婚姻大事。
可是這時候的原主,哪聽得進去老媽的話,一心一意就想和許國棟結婚。
母女倆為此吵了幾次,最後原主搬出來租房子住,和老媽決裂了。
李嵐對女兒很失望,也就不再管女兒的事,最終,原主沒有要許家一分錢的彩禮,但是她記住了媽媽的話,還是堅持要有一個婚禮,這是一個必須有的儀式。
所以他們匆匆忙忙,就舉行了一個簡單的婚禮,一個原主老媽沒有參加的婚禮。
這個婚禮,請了親戚朋友一共十桌人吃飯,酒席的錢,是原主出的,但是收的紅包,卻全部都被婆婆收走了。
陶桃想到這裡,心裡直感歎這個原主怎麼就這麼傻。
現在陶桃替原主重生,她第一件事就是回去跟媽媽道歉,得到媽媽的原諒,重新回到媽媽身邊。
這個世界上,唯一不會背叛自己的就是媽媽,唯一能夠愛她勝過愛自己的也隻有媽媽,唯一全心全意對她付出的也隻有媽媽。
一個做女兒的,如果為了一個男人去傷害和違背媽媽的意願,她一定不會幸福,一定會後悔的。
更何況這個媽媽,一輩子為女兒付出了一切,最終,女兒遇人不淑,又不聽她勸,這是一個母親最心碎的事情。
陶桃要去安撫好媽媽,和媽媽一起麵對渣男。擺脫渣男,帶著老媽過上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