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轉念又想,她再熬四年,就熬出頭了,往後的日子,就隻剩下享福了。
到時候,陶桃算什麼,辦公室裡的這些同事,都隻剩下羨慕嫉妒恨了。
下一節課,陶桃去上課。
江娜陰陽怪氣的說“你們知道嗎?陶桃收養那個孩子,圖的就是人家的財產,林翰文留下來那個房子,三層樓,底層是兩個大商鋪,每年租金三萬塊錢呢!上麵是四居的大平層,聽說他們現在搬到那裡住了。陶桃家裡那個房子全部租出去,又是一筆收入。”
同事們都好奇的圍過來。
“每年三萬的租金天哪,相當於我們三年的工資收入了。”
“這還不算,林翰文兩口子都是烈士,他們的孩子每個月的補貼很高的,比一般人的工資都高多了,你們說說看,一個十一歲的孩子,他能花多少錢?其餘的,還不是都到了陶桃的腰包裡。”
“不會吧!陶桃不是那樣的人,她自己有工資,她媽媽也有工資,她以後也不再結婚,她自己的工資足夠她花了,孩子的錢,她不會動吧!以後她又帶不走。”
“一輩子不結婚,你們就信她的她這樣說,不過是欲蓋彌彰,顯得她對那個孩子有多好似的。”
“不會吧!就算是她以後結婚,那也是正常的事吧!”
“是正常,但是她這樣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我就是看不慣,好像她有多愛那個孩子,多麼偉大,為了孩子終身不嫁,扯淡,說到底還是為了錢。要是林翰文什麼都沒有留下來,也沒有烈士子女的補貼,她能那麼好心收養那個孩子嗎?這世上的孤兒多了去了,她為什麼不多收養幾個”
“江娜,你這樣說就過了,畢竟陶桃和林翰文還是有感情的,之前林翰文活著的時候,陶桃就一直在照顧那個孩子,照顧得挺好的,怎麼就是為了錢了。”
大家說著,就走出了辦公室,不再跟江娜說話。
江娜自己覺得沒趣。
她就不明白,為什麼大家都不相信她的話。
陶桃明顯就是為了錢才養那個孩子。
一個還沒有結婚的大姑娘,無利可圖,憑什麼要那麼做。
晚飯後,江娜挺著大肚子出去散步。
在一個街心花園,她看見了馬建華的老婆宋嘉。
宋嘉和馬建華的兒子兩歲了,正是學走路的時候。
宋嘉和她的妹妹在那裡教孩子學走路。
馬建華這個時候還是糧油公司經理,正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時候。
婦隨夫榮,宋嘉細皮嫩肉,白白淨淨,臉上盛滿了抑製不住的幸福。
兒子也白白胖胖的。
江娜有一瞬間的恍惚。
為什麼所有人都好像過得很幸福,隻有她,在那個屎尿窩裡出不來,都不能呼吸,過得簡直就是地獄般的生活。
她的選擇錯了嗎?
不,她沒錯,她是先苦後甜,她的好日子在後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