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遠嫁的女人(2 / 2)

施向明少言寡語,但是有實乾精神。

陶桃做的是質檢工作,檢驗出來的瓷磚,當然要搬到固定的地方,搬磚,這可是一個體力活,

施向明常常沉默的幫陶桃搬磚,漸漸的,兩個人就好了。

兩年以後,陶桃跟著施向明回到了他的家鄉,東寶。

從娘家善峒到東寶,隔著三四個省。

陶桃的父母不同意她遠嫁到東寶那樣的地方去。

因為他們隻有她這麼一個孩子,她遠嫁到了東寶那樣的地方,相當於跟父母天各一方,想見一麵都難。

可是不管父母怎麼勸,怎麼求她,陶桃還是義無反顧的離開了生長大的善峒,去了離家千裡之外的東寶。

陶桃嫁到東寶以後,就像父母所擔心的一樣,她很快就懷孕了,懷孕期間,不能坐車,一坐就吐得苦膽都要出來了。

所以結婚以後的第一個春節,她沒有回娘家看望父母。

後來生了孩子,孩子很小,也不能坐車,長途顛簸,所以第二個春節,陶桃也沒有回去,第三個春節,她又懷孕了,第四個春節,第五個春節,孩子小,怕凍著,反正都有不得不放棄回家的理由,所以一直都沒有再回去。

終於在第六個春節之前,整整六年沒有回家的陶桃跟丈夫商量一下,這個春節,無論如何,她都要帶著丈夫和孩子回娘家去過。

結婚六年,外公外婆都沒有見過兩個孩子,陶桃也有六年沒有看到父母,這件事情,讓她對父母產生了深深的愧疚。

當初,父親就衝她喊著說“你嫁那麼遠,恐怕以後幾年都見不到一麵,我們豈不是白養活了你一場,你們心咋那麼硬”

一直性格倔強的父親,說這句話的時候,是含著眼淚說的。

如今,父親的話一語成讖。

她竟然六年都沒有回去看望過父母,她無法想象,春節的時候,父母冷冷清清的守在家裡的情景。

最終,丈夫也答應了她的這個要求。

這個春節,夫妻倆帶著孩子回娘家去。

原主的悲劇也就是在這個春節鑄就。

結婚以後回到婆家東寶以後,婆家分了兩間房子給他們,讓他們單獨隔一堵牆出來過。

再加他們用那些年打工積攢的錢加了兩間平房。

原主陶桃懷孕以後就在家裡操持家務,帶孩子,施向明去打工。

原主打算回娘家過春節這一年,施向明打工賺的錢除去生活開支,剩下三萬塊錢。

春節前,施向明的弟弟施向東結婚,原主和丈夫商量,給弟弟一萬塊錢的隨禮,其他兩萬塊錢,留著春節回娘家去過年。

但是施向明卻瞞著原主,把三萬塊錢都給了他的弟弟。

然後,家裡就隻剩下四十三塊錢了。

原主為此跟丈夫大吵一架,爭吵中,施向明把原主揍了一頓。

原主被施向明打得躺倒在地,兩個孩子被嚇得哭成一團。

施向明卻揚長而去。

一直到他的弟弟三天以後結婚,施向明都沒有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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