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遠嫁的女人(2 / 2)

臉上的傷好得差不多了,肋骨也不像之前那樣疼。

這天早上起來,陶桃換上了這幾天回家以後網購的衣服,化了淡妝,再加上這幾天在家裡養著,氣色和精神麵貌都大為改觀。

她跟爸媽說,要去縣城辦點事,讓媽媽幫忙在家裡照看孩子。

陶爸見女兒今天心情不錯,多問了一句,“桃子,去縣城乾嘛?”

“我去買一個好一點的手機,手機卡也換成本地的,還有,順便去把我和兩個孩子的戶口落一下。”

陶爸陶媽對看一眼。

“怎麼?你把你和孩子的戶口遷回來了”

“是啊!那邊已經遷出來了,我得趕快在這邊落戶,不知道有什麼政策?聽說現在的農村戶口遷回來挺難的,要交錢。”

“桃子,這幾天我們見你心情不好,身體也很虛弱,所以沒有多問,想著你想說的時候自然會說的,你們是不是離婚了”

“還沒有辦離婚手續,但是我打算跟他離婚了。”

“為什麼?”

“他打我,肋骨都被打斷了,他現在在派出所裡麵,我告的。”

陶爸“已經鬨到了派出所,看來是過不下去了,桃子,你要離婚,我們支持你,其他的毛病可以改,唯獨打人這一條不行,你離我們那麼遠,他還打你,這次是肋骨斷了,下次就是小命沒了,到時候我們連你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是,我錯了,當初不聽你們的勸,現在自食其果。”

“桃子,你還年輕,現在才二十七歲,重新開始也來得及。”

陶媽“桃子,這離婚手續怎麼辦你還要回去一趟嗎?”

“媽,彆擔心,我的戶口現在已經轉到這邊了,辦離婚手續,在這邊辦也可以,所以我不需要再回去,我永遠也不可能再回去了,他們會來找我,到時候我會處理的。”

陶媽“桃子,這兩個孩子,你打算都自己帶嗎?”

“我自己的孩子,當然是我自己帶。孩子要是跟了他,那可是遭罪了。”

陶媽歎道“寧跟討飯的娘,不跟當官的爹。父母離婚,孩子可憐,跟著媽還好些。”

“那他們家會願意嗎?”

“他願意也得願意,不願意也得願意。”

陶媽還是憂心忡忡。

陶爸“桃子,那就趕快把你和孩子的戶口落上,當初你的戶口雖然遷出去了,但是田地還沒有退出去,而且你是獨生子女,遷戶口回來沒有問題,但是兩個孩子的戶口,要落回來的話,就得交錢。”

“交多少錢?”

“你是獨生子女,所以你的孩子,可以少交一點,好像每個人五千塊錢吧!沒關係,這一萬塊錢,爸給你拿。”

“不用,爸!我自己有錢。”

陶桃騎著老媽的電瓶車,先去了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了戶口落戶。

很幸運,那個管戶籍的警察,是陶桃初中時候的同學,有熟人,很快就把複雜的手續由繁轉簡,給陶桃母子三人落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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