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遠嫁的女人(2 / 2)

公公倒是挺有眼色的,他清了清嗓子。

“桃子,咋回娘家也不打一聲招呼,一聲不響就走了,我們還擔心你出啥事了呢!”

“我早在一個多月前就說過,要回娘家過年,就因為這個原因,施向明把所有的錢都給了老二結婚,不就是怕我回娘家花錢嘛!既然這樣,我自己借錢回娘家,又何必跟你們打招呼,反正你們也不願意我回來。”

公公隱忍的道“桃子,不瞞你說,我們這次來,就是想讓你給出一個諒解書,這快要過年了,向明還在拘留所裡麵呢!總不能讓他在裡麵過年吧!”

二姑也附和,“桃子啊!向明是不對但是他被關進去二十多天了,也受到懲罰了,你的氣也該消了吧!你就原諒他,彆的不說,看在兩個孩子的份上。”

“我可以出這個諒解書,但是我有一個條件。”

二姑“之前你說要五萬塊錢的補償,我們商量一下,給你三萬塊錢,家裡老二的婚事挺愁人的,以後還要花錢重新給他說一個媳婦,所以實在是拿不出來五萬塊錢。”

陶桃心裡詫異,老二不是結婚了嗎?怎麼還要重新給他說一個媳婦。

不過,陶桃對施家的事不感興趣,所以沒有多問。

“二姑,那時候我是需要錢,因為我要回娘家,那時候如果你們答應了,我馬上就可以給你們諒解書,你們也不用跑這一趟,施向明也不需要被關到現在,時過境遷,現在我不想要錢,我要離婚。”

雖然這在大家的意料之中,但是陶桃說出來了,大家心裡還是很不舒服。

特彆是秋桂蘭,她知道娶一個媳婦少說也要十多萬塊錢,老二的媳婦剛剛黃了,老大再離婚,以後再娶,又是一筆開銷。

之前娶陶桃的時候,可是一分錢不花,現在重新娶一個媳婦,就是二婚,到哪裡去找一個不要一分錢的人。

秋桂蘭“桃子,夫妻哪有不吵架的一吵就離婚,那還得了,你們有兩個孩子,不能讓孩子沒有媽媽吧!”

“兩個孩子歸我。”

秋桂蘭“孩子姓施,怎麼能歸你”

“我問過律師了,孩子六歲之前,父母離婚,孩子歸女方,而且派出所有孩子父親家暴的記錄,這樣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父親,他有資格撫養孩子嗎?從小到大,他對孩子又做過些什麼?”

“就像你們說的那樣,這些年來,我沒有掙過一分錢,所以沒有資格讓施向明把錢給我回娘家看望父母,那麼是不是我也可以說,這些年來,孩子都是我一個人拉扯大的,你們也沒有資格跟我爭孩子。”

秋桂蘭氣得肝疼,這個兒媳婦,之前笨嘴笨舌的,罵她十句,她都回不了一句,現在回到娘家,卻變得伶牙俐齒起來了,說話還一套一套的。

公公敷衍道“離婚的話,我們也做不了主,這是你跟向明的事。”

“那就讓他來跟我商量離婚的事。”

二姑“桃子呀!向明不是不能來嘛!他在拘留所裡麵呢!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們可以打電話回去,派一個人去拘留所找他簽訂離婚協議,再把離婚協議快遞過來,這樣,在這邊也可以辦理離婚手續,辦法我已經教給你們,做不做是你們的事。”

二姑“桃子,一定要離婚嗎?孩子還那麼小,不能沒有爸爸呀!”

“二姑,你不知道我這些年在他們家過的是什麼日子,我不離婚,就是一個死,我死了,最可憐的就是這兩個孩子。他們可以沒爹,也不能沒媽,因為那個爹,從來就沒有管過他們。”

秋桂林氣道“陶桃你說話就像放屁,沒有向明賺錢養家,你們母子三人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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