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我怕你擔心”
“你瞞著我,才讓我更擔心。”
“以後我再也不會了。”
“你安心學習,一切有媽媽在。”
最終,警察判定毛毛屬於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不僅如此,這件事情驚動了教育局,學校給這些參與毆打毛毛的同學都給於了不同程度的處罰。
那三位重傷躺在醫院裡的家長,卻不依不饒,要求陶桃家賠償醫藥費。
甚至鬨到了法院,但是有警察的認定書,法院不受理。
有一位家長的父親來陶桃上班的地方吵鬨,被陶桃懟得無言以對。
這個父親情緒激動,想來拉扯陶桃,被陶桃暗中捏住他的爪子,疼得他嗷嗷叫。陶桃卻麵色如常。
陶桃道“我兒子把你們十多個無良少年打得落花流水,那是替天行道,你們不反思一下自己教育上的失誤,亡羊補牢,還把這一切都怪罪在我們母子身上,你們再這樣嬌縱孩子,以後恐怕還會有更大的災難。”
那位父親吃了暗虧,心裡也術了起來。
這個看起來嬌滴滴的女人,原來身手不凡。
怪不得她兒子一個人能打十多個人,有其子必有其母。
再後來,他們就再也不敢來鬨了。
因為這件事情,也給了陶桃一個機會,讓她給毛毛普及了一遍法律知識,特彆是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概念和區彆。
毛毛也因為這件事情,迅速成長,一下子明白了許多道理,也知道怎麼利用自己所學的能力保護好自己又不觸及法律。
李正強卻是在一個月後才知道這件事情。
他特意在吃飯的時候來到家裡。
“毛毛,我聽說你在放學路上,被十多個人打了”
“是我打了他們十多個人。”
毛毛之前一直覺得自己給媽媽惹禍了,後來事情圓滿解決,受到媽媽的影響,他也自信起來,覺得這件事情自己是對的。
所以這時候李正強問起來,他自豪的說,是他打了十多個人,而不是被十多個人打了。
李正強已經詳細了解到了事情的經過,知道兒子沒有吃虧,但是在他聽來,事情的經過還是令人驚心動魄。
自己十二歲的孩子,被一群比他大的孩子圍攻,這是每個做家長的都會心驚的事情。
所以他才聽說了這件事情,就趕快回來看看。
雖然早知道兒子平安無事,但是親眼看見兒子沒有一絲損傷,母子神色如常的坐在那裡吃飯,他才安下心來。
“桃子,發生這麼大的事情,為什麼不告訴我呢?”
“這也不是什麼大事,就不勞煩你縣長大人了。本來自己有理,如果你再出麵,反而被人詬病,說咱們以勢壓人,那就有理也變成沒理,更說不清楚了。”
“道理是這樣,但是聽說派出所下了認定書,還有家長鬨到法院,甚至鬨到了你上班的地方”
“他們鬨他們的,對我卻沒有任何的影響。現在不是也沒事了嗎?如果把你扯進來,恐怕事情隻會更大。”
陶桃的話,令李正強失落更深。
貌似沒有他,他們母子任何事都能夠輕鬆解決。
反而,好像他的出現,才是最不合時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