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江晚熒曾在一些宴會上見過沈清。
和嚴格自律的宴衡不同,沈清是一個極為散漫浪蕩的男人。
李佩蘭曾嚴令禁止她靠近沈清,因為沈清名聲不好,和他扯上就沒什麼好事兒,他是讓沈家所有人都頭疼的小少爺。
江晚熒見他幾次,他就換了幾個伴侶,要麼是清麗佳人,要麼是當紅影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百三十天都有他的花邊新聞。
“離他遠點,小心壞了名聲。”
李佩蘭對沈清極為嫌棄,那個時候的江晚熒很聽李佩蘭的話,果然離沈清遠遠的,她初入那個圈子,對李佩蘭的話奉若聖旨——名聲是很重要的東西。
後來成為宴衡的未婚妻,更是不敢有絲毫逾越,就怕一朝踏錯,給晏家丟臉、江家抹黑。
其實江家算不得什麼豪門大戶,家產不足沈家十分之一,但李佩蘭出身書香世家,又是名校教授,清高孤傲,倒也能理解幾分。
江晚熒尚且不懂這其中的彎彎繞繞,聽得多了,便真對沈清避若蛇蠍。
但是在她殘疾毀容後,唯一一個公然為她說話的人,竟也是他。
沈清和宴衡的關係不怎麼好,反正不知是什麼緣故,兩人成了死對頭,對於記者問他對宴大少訂婚一事的看法,他倒是直接得很,“宴大少果然厲害,我是比不得比不得,人家不差未婚妻,殘了一個還有下一個。”
沈清也是名流人物,他當著媒體的麵如此吐槽宴衡,自然惹得宴衡大怒,明珠哭哭啼啼,好幾天不曾出門。
江晚熒那會兒已經因為嫉妒和仇恨入了魔,不關心外界事,滿心都沉浸在宴衡和江明珠訂婚的憤恨裡,但也因此記住了沈清。
可惜沈清命好運不好,聽說因為某個意外事故,身亡了。
具體怎麼回事江晚熒並不知情,雖然當時這事兒鬨得很大,但她那會兒滿心滿眼都是宴衡和江明珠,想著該怎麼拆散他們,無心關心其他,對沈清的事情了解便不多。
當然他死後沒多久,她也死了,更加無從了解。
“一萬,十萬,二十萬!”沈清瞪大眼睛,驚歎道,“不是吧,二十萬你都嫌少?三十萬!”
他就值三十萬?搞笑!
宴衡不屑的呲牙,看見江晚熒微微仰起頭,竟然沒有露出往日那種淡漠,反而擰著眉頭,像是在思索三十萬的可行性。
不是吧?果然是小門戶養出來的,區區三十萬就心動了?
他汪汪叫了兩聲,江晚熒,給我醒醒!再怎麼著你也是江家小姐,怎麼能為了三十萬折腰?
“如果你真的喜歡它,可以租你兩天。”
宴衡:……租?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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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衡愣在當場,隨即大怒,江晚熒,你給我說人話!
這個女人果然還是那麼討厭,話說得和她的聲音一樣難聽!
沈清也是愣了兩下,三十萬租兩天?
這胃口比他想象的還要大。
不過沒關係,他喜歡這狗,又不差這點錢,租兩天就租兩天。
他倒也喜歡她的爽快和直接,“行。”
他抬腳勾了勾地上趴著的土狗,也不管它齜牙咧嘴的樣子,高高興興的說:“沒想到你這比我還會算啊你。”
江晚熒垂眸看著小黑:“因為我很喜歡這隻狗,舍不得將它賣掉。”
舍不得倒是可以租出去?
沈清挑了挑眉梢。
“小黑,現在起你就是我的了,走,爸爸帶你去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