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風,林清瑤的弟弟。如今林清瑤手中的銀錢不夠,又想要做果酒,所以隻能將目光打在山上的那些果子上。
想到山上的那些果子,慕晚歌微微垂眸,眼中露出一絲意味難明的光。
給他的傷口擦上藥,便回了房間裡。
慕家雖然寶貝兒子,但對女兒同樣寶貝。再加之原主貌美,所以原主十幾年來在家裡是從來不用做家務的,隻需要每天繡繡花,識識字。
女子無才便是德,這句話雖然很多人都知道。但那隻是針對平民老百姓家的女子。
原主在小的時候,慕父就親自教她識字習書,並讓慕母不惜花大價錢請來好的繡娘教原主刺繡。為的就是將來能夠讓女兒嫁給達官貴人,哪怕隻是做妾他也會覺得十分滿意。
所以從小,慕父便不讓原主接觸家裡的活計。為的就是讓原主能夠擁有一雙大家閨秀的手。
吃飯的時候,是慕母進來喊的。
坐下的時候,目光在慕父身上看了一眼。長相平常,一張臉卻板的極緊。
一頓飯,所有人吃的沒有一點聲音。
等到慕母收拾碗筷時,慕晚歌才開口,“爹,我胭脂快沒了,過兩天想去集市上買一些。”
聞言,慕父點頭,從衣袖裡掏出一些銅板遞給她。
在她打扮這方麵,慕父從來都不會克扣她。
不過很快他就皺起眉來,“你要去集市?姑娘家的怎麼能夠拋頭露麵!讓你娘去給你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