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李雲楓曾經提醒過,要在沒有攝像頭的南郊安插眼線,所以李雲楓和張全兩人的戰鬥,青龍肯定知曉!
“李雲楓,我相信現在就算沒有我的解釋,你也想通一切了。”
青龍,這位前龍組成員,現任有關部門在華海市的負責人,就這樣無聲無息地出現在了李雲楓的麵前,距離槍口還有五米左右的位置。
李雲楓看著麵前的熟人,緩緩說道:
“我一開始還覺得奇怪,當你察覺到我殺過人之後,為什麼還會同意我加入龍組外圍,但現在我明白了,你一開始就希望我殺掉張全!”
“沒錯!”
青龍並不否認自己的想法:“像張全那樣的家夥,已經超出了一般常理所能應付的上限,光是那份傳送能力,就沒有監獄能夠關得住他。再加上他那危險的力量,隻有殺了他,才是唯一能夠保證社會安定的方法!”
甚至青龍還複述了李雲楓的話:
“殺戮當然不能解決問題,但是能夠消滅問題!”
李雲楓透過戰甲的頭盔,看向青龍,繼續說道:“恐怕不隻是如此吧!”
青龍隨即笑了:“是啊,因為你和張全一樣都是主神空間成員,對張全的處理,如果由我們這些外人動手,恐怕會惹惱主神對我們,甚至國家的報複。”
聽到這裡,李雲楓想起了青龍以前的話,他說過,主神是類似台風地震之類的不可抗力。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國家,天天台風地震,同樣道理,青龍也不希望主神天天盯上這裡。
綜上所述,當阿金向青龍推薦李雲楓加入龍組外圍時,青龍不假思索就答應了。
而李雲楓也是乾掉張全的最佳人選!
“把槍收起來吧!”
青龍走上前來,用右手推開一直對著他的霰彈槍,對李雲楓說道:“你應該知道,我們國家的槍支管理很嚴格,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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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沒有攝像頭,也沒有任何人看見你持槍。”
青龍的含義已經非常明顯,他不會管李雲楓的持槍問題。
不僅如此,在李雲楓把霰彈槍和執政官戰甲都收入空間口袋之後,青龍還說道:
“李雲楓,因為你已經是龍組的外圍成員,有一定的執法和現場處置權,所以你殺死張全的行為,被定性為必要的現場處置。”
彆小看青龍話中的內容,他是在法律層麵上,解決了李雲楓的後顧之憂!
要知道,在很多網文,以及其他影視娛樂作品中,主角殺人似乎不需要支付任何代價,但現實中根本不是如此!
警察開槍擊斃罪犯,那叫執法,平民開槍擊斃罪犯,對不起,那叫殺人,也要吃官司!
什麼?
不公平?
警察是國家的執法機關,平民是嗎?
扯遠了,打住,說回後續。
過了十多分鐘,善後人員到了,他們清理了現場,拖走了張全的屍體,到此由張全引起的連環搶劫殺人案,才算真正結束。
那麼接下來就是論功行賞,以及對外公布的口徑了。
青龍讓李雲楓坐上了他的警車,一邊開車,一邊向李雲楓問道:“李雲楓,解決張全,你立首功,所以你想要什麼?”
“不需要!”
李雲楓斬釘截鐵地說道:“我什麼都不需要。”
顯然,李雲楓對青龍的做法有些反感,畢竟如果青龍一開始就讓李雲楓擊斃張全,那麼李雲楓也不會如此。
像青龍那種一聲不吭,全把你完全揉捏在股掌之中的手段,隻會讓李雲楓想起混球主神。
“論功行賞是規則。”
青龍看了一眼副駕駛座上的李雲楓,隨後說道:“我還是給你準備一張持槍證吧,話說,你那把槍,還有你的戰甲哪兒來的?比我見過的所有先進裝備都厲害。”
李雲楓沒有回答,隻是平靜地看向窗外,青龍懂了,那些裝備都來自主神空間,所以李雲楓不能開口。
接著青龍又問道:“關於新聞,你想怎麼說,要提你的名字嗎?”
李雲楓張口就是:
“不要!”
青龍點了點頭:“明白了,不過你的功勞絕不會埋沒,必須讓一部分人知道,比如你的妻子,她有權知道這些。”
李雲楓沒有說話,算是默許了。
晚上九點,李雲楓終於走進了自己的家門:
“我回來了。”
沈如玉和大玉兒一起迎了上去:
“歡迎回來。”
“之前,青龍警官打電話過來說,是你乾掉了張全!”
“嗯,是我。”
李雲楓點了點頭,走進大廳,用電視遙控器,打開電視看新聞,果然新聞裡正在報道張全的案件。
“具最新消息,逍遙法外的連環殺人搶劫犯,於今天早些時候被警方擊斃……”
果然,根據李雲楓的要求,他的名字沒有出現在新聞中,張全的死解釋為被警方擊斃,也算是比較合適的說辭了。
知道真相的沈如玉和大玉兒,便走到了李雲楓的身邊,她們清楚,李雲楓第一次殺人,哪怕是殺罪犯,心裡也一定很不好受。
因為那是殺死同類的負罪感,是每一位善良的人,都難以跨越的坎,沒處理好的話,甚至會造成一生的陰影!
所以,善良的妻子想要安慰自己的丈夫,讓他儘早走出陰霾。
可是,無論是沈如玉還是大玉兒,都發現,李雲楓除了情緒有些低落之外,居然沒有任何負罪反應!
雲楓,你這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