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環凶殺案(2 / 2)

一看裡麵的氣氛,顧卿就知道,問題可能有點嚴重了。

“卿卿,快過來坐下。”厲歡招呼著顧卿到她旁邊坐下。

會議室裡,一半坐著的是警察,一半坐著的是異象部的人。

現在,警方正在稱述整個案件的情況,正講了一半。

顧卿坐到厲歡旁邊,厲歡給顧卿先大致說了前麵的情況。

S市,最近發現了有連環凶殺案。

當然了,不是顧卿五一去京城這幾天裡才開始的。

而是在更早的幾個月以前。

受害者都是妙齡女子。

失蹤大約七天之後遇害。

死之前,曾經遭受過極大的虐待。

沒有受到性/侵。

並且,找不到凶手。

開始,並沒有人發現,這是連環凶殺案。

因為好幾個妙齡女子,隻是報了失蹤,並沒有找到屍體。

而找到的屍體,雖然都是受儘虐待。但是死因各不相同,屍體發現的區域也相隔較遠。

而讓警方把這一係列案件聯係到一起的,是一個剛滿十六歲的少年。

他說,他做了預知夢。

**

這個少年名字叫做李平安。

很普通的名字。

寓意就是希望他一輩子平平安安嘛!

但是,這個有著普通的名字的少年,在年滿十六歲之後,就開始變得不普通了。

兩個月前,李平安滿十六歲之後的第三天,他做了第一個預知夢。

他夢見,有一個黑色的人影,在一個小巷子裡,猛的捂住了一個穿著白色小西裝、長頭發的姑娘的嘴巴。

看不清黑影的樣子,就像是名偵探柯南裡的凶手,一般隻是一個黑色的人影一樣,李平安的預知夢裡,完全看不清除了受害者之外的任何一個人的臉。

然後,是片段式的閃現,他隻看到,有人在不斷的虐待這個姑娘。因為是夢,或許是潛意識裡並不想看到這些,所以他隻是看到;一個大概。

再之後,就是凶手把死去的姑娘的屍體,扔到了一個垃圾堆裡。

亂七八糟的各種垃圾堆在姑娘的身上,他最後看到的,是那雙死不瞑目的眼睛!

李平安被嚇到了。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突然做這樣的一個噩夢。

當時還想著,腦洞這麼大,他是不是有點寫恐怖的天賦?

之後,安安靜靜的過了半個月。

他又一次開始做夢了。

還是那個黑影。

這一次,他先對著書店裡一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姑娘搭訕。

兩個人似乎說了些什麼,那個姑娘就跟著出來了。

再然後,兩人一起上了一輛看不清牌照的車子。

車上,紅裙子姑娘似乎有感覺到不對勁,但是被車上的另一個黑影**了。

又是一場持久的虐待。

這個穿著紅色連衣裙的姑娘的屍體,被埋到了郊區的一個山坡上。

讓李平安記憶猶新的是,他夢裡看到的那個書店,就是前幾天他去的學校附近的新華書店!

為什麼會做這樣的夢?還如此的清晰?

李平安疑神疑鬼的翻了幾天的報紙和新聞,沒有看到類似失蹤,發現屍體之類的情況。

又一次稍稍的放下了心。

然後再過了半個月。

他又一次做夢了。

夢到了一個站街女郎,和車子裡的黑影談好價錢之後,主動上了車。

之後,就踏上了死亡之路。

這一回,李平安覺得問題有點嚴重了。

時隔一個半月,他居然在報紙上看到了他第一個預知夢裡的那個姑娘。

——屍體被發現了。

因為那片區域一直屬於三不管地帶,清潔工又很懈怠,垃圾堆了一大堆都不處理。

還是有人投訴,說垃圾堆臭味影響太過嚴重,清潔工才不情不願的過來工作了。

結果,當然是嚇得差點當場尿出來。

李平安反複的看著報紙的內容,上網查找相關的情況。

沒有錯,和他的夢裡一模一樣!

李平安雖然才十六歲,但是遇到這樣的事兒,第一反應還是趕緊找警察。

他去了警察局。

把自己關於預知夢的事情說了,三個預知夢都告訴了對方。

——然後被趕出來了。他們認為他在騙人?或者有精神病?

再然後,當半個月之後,李平安做了第四個預知夢之後,警察上門了。

**

原來,當初李平安去警局,雖然當時警察認為他是在胡說八道,但是還是把李平安說的話都詳細的記下來了。

然後,作為白西裝姑娘凶殺案的線索之一,被送了上去——雖然沒有人相信過。

再然後,站街女的屍體被發現了。

屍體被發現在一家賓館的房間裡。房間裡一塵不染,隻有屍體被放在床上,血液染紅了被子和床單。

很巧,負責這兩起案子的警官顧卿見過,就是秦義。

他在看到站街女死狀的時候,就不免想起了李平安當初說的那三個預知夢。

這麼一想,就毛骨悚然了。

按照死亡時間來看。

這個站街女死亡的時間,顯然在李平安去警察局的一周之後!

秦義去找了李平安。

按照常理推斷,李平安對案發經過這麼清楚,不是凶手也是重要的目擊證人。

但是很顯然,李平安作為一個十六歲的高中生,在上學期間,還是封閉式的學校,是不可能出現在案發地點的。

秦義接著就把思路偏到了異能、玄學的方向。

他找到李平安,先是按照李平安說的情況,找到了被埋在郊區山坡的紅裙子姑娘的屍體。

然後聽李平安說了第四個預知夢。仔細的分析、排查,他們事先找到了犯案的地點,然後埋伏起來。

很遺憾。

因為不知道凶手的樣子,他們等了一整天,等到了李平安夢裡的受害者,卻沒有等到凶手。

凶手可能發現了他們!

七天之後,他們發現了一具女屍——在警察局的門口。

這是對警方的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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