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1 / 2)

“唔, 好好吃啊!”莫遙在試口感時, 旁邊的莊小弟吃的眯著眼感歎的著,他是吃完手中的蛋糕後,連手指都舔乾淨了。

“好吃, 好吃就多吃點,這些都是自家吃的。”莫遙指著筲箕裡破碎的蛋糕。

“真的嗎?遙哥你不是要去賣的嗎?”莊小弟亮晶晶的看著筲箕裡的糕點問道,他是喜歡吃,甚至他是第一次吃到這麼美味的糕點,但是他不能為了貪吃把遙哥要賣的糕點吃了。

“這次的蛋糕隻是試做, 要賣的蛋糕我得重新做, 所以這些蛋糕你全部吃光都可以。”莫遙莞爾一笑道。

“嗯嗯”莊小弟果然還是個大小孩, 雖然平時裝著小大人似的, 但是對於喜歡吃的甜食麵前就暴露出了小孩性子,聽了莫遙的話後,他一臉眉開眼笑的拿了一塊繼續吃著。

“少吃點, 不然你這會吃飽了, 晚上的晚飯你還啷個吃的下啊。”莫遙看著吃的開心的小孩連忙勸道。

“這塊吃了我就不吃了。”莊小弟也是聽話的好孩子, 他吃完手中的蛋糕之後就停下不繼續吃了。

此時,莫遙決定鍋裡的饅頭蒸的時間也差不多了, 便讓莊小弟埋火,然後在鍋裡悶了幾分鐘後才把鍋蓋打開。

一股香味撲鼻而來,聞著香氣襲人,讓人很有食欲。

莫遙把鍋裡的饅頭端起來,也沒有另外揀出來, 就讓它在洋瓷盆裡冷卻著。

這饅頭蒸好之後,那邊緹鍋裡筒子骨也熬出了香味。

莫遙聞著廚房裡彌漫的香味,肚子開始咕咕叫了,他便決定還是先做晚飯,發糕等吃完晚飯後再和蛋糕一起做。

然後想著今晚的晚餐,湯有筒子骨,裡麵可以丟點白菜,主食可以吃饅頭,那麼就再炒點菜。

今天他縣城裡他有買了一斤五花肉,那麼就做個紅燒肉,一個拍黃瓜,剩下的沒得選擇,隻能做一個洋芋了,這段時間一隻都是洋芋片片,今晚就換一個,做酸辣洋芋絲。

拍黃瓜很快,幾下就搞定了,也就是紅燒肉和洋芋絲絲有點麻煩。

主要是洋芋絲啊.....這裡也沒有洋芋檫檫,隻能靠手工切成絲了,問題是莫遙不太會啊!

記憶裡這裡的人做洋芋絲絲都是在手上切,左手拿著洋芋,右手拿著刀,然後刷刷的繼續就切成了洋芋絲,而且還特彆細。

回憶起莫遙就隻打寒顫,她們也太厲害了,直接用在手心裡切也不怕把手給切了,太恐怖了,反正他是不敢。

最後莫遙還是在菜板上切的洋芋絲絲,說是洋芋絲絲,其實差不多是洋芋條了。

不過莫遙要是知道,他肯定會反駁道:這那是洋芋條條,明明比洋芋條條細,就是洋芋絲絲啊!

好,他這個洋芋絲絲也就隻比洋芋條條細一點,勉強算是洋芋絲絲!

洋芋絲絲切好泡在水裡,鍋裡便開始做紅燒肉了。

五花肉清洗乾淨切成小塊,蔥薑蒜準備齊全。

“小然,燒火。”

“好嘞。”

鍋裡燒開水,把肉氽燙兩三分鐘,然後撈起洗淨備用。

倒油燒熱,小塊冰糖中小火炒糖色,等鍋內開始冒煙時,冰糖溶化變成深褐色候。丟入蔥薑蒜爆香。

再加入五花肉小火煸炒,煸炒至五花肉出少許油脂,並均勻上色。

再加入清水,水量剛沒過肉塊。

鹽,生抽,老抽,料酒。

好,家裡沒有生抽,也沒有老抽,更是沒有料酒,最後隻用了醬油代替,料酒就用一點白酒代替。

之後舀了一碗水倒進去,蓋上鍋蓋燜煮一個小時。

“小遙,你把這些饅頭和蛋糕送去小叔家。”莫遙撿了五個饅頭和一大塊蛋糕裝好讓莊小弟送去。

莊家也就是莊父和莊小叔是親兄弟,而且莊小叔也還是三隊的隊長,跟他搞好關係,以後有什麼事也好說一些。

“好的,我這就去。”見是要送給小叔,莊小弟很高興,他本來就是想送點給小叔家,隻是這些都是遙哥做的,他也不好意思開口。

“快去快回。”莫遙看著高興的莊小弟一臉輕笑道。

莫遙從小就對於人情世故特彆懂,而且這裡的人都是這樣做的,不管事鄰居還是兄弟姐妹家,隻要哪一家做了點好吃的,關係好的都會或多或少的送點。

這是她們的人情往來,有來有往的關係才會更好。

所以他知道莊父跟莊小叔關係好,他就每次做好吃的時候讓小遙給莊小叔端點過去,不多,但是也是一個心意。

其它的就不說了,莫遙這樣做主動的做出來,至少莊爺爺是很高興的。

老人家都希望後輩能相親相愛,特彆是莫遙算起來他還是長孫媳婦,長孫不在家,那麼這個長孫媳婦就得負責顧好家裡的人情往來和兄弟姐妹間的情誼溝通。

到目前為止,莊爺爺對莫遙都很滿意。

不一會,莫遙就看到興衝衝去的莊小弟卻直眉怒目的回來。

莫遙看著他擔心的問道:“啷個了,啷個不高興了。”

“那個潑婦回來了,還帶著娘家人一起來的,我剛把饅頭送過去,她娘家媽就搶過去拿著吃了,邊吃還邊說我們送少了。”莊小弟咬牙切齒的說著,看他這表情就知道他十分氣憤,也對他口中的潑婦一家人很反感。

“潑婦?誰啊?”莫遙不解的問道。

“就是二哥的媳婦那個於豔豔。”

“是她啊,她不是回娘家還沒有回來的嘛?今天回來了?”莫遙聽說過這女人的事,從聽到的這些事了解到這女人就是個極品。

於豔豔娘家時二大隊的,離三大隊不遠,走路十來分鐘,隻是中間隔了一座山。

娘家是那種嫌貧愛富,重男輕女的人家,女兒在他們家就是做牛做馬的,兒子在家簡直就是當少爺伺候著。

於家除了於豔豔還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現在兒子都19歲了,但是一次地都沒有下,混到小學畢業後,死活不去讀初中了,於家想著鄉下小學就已經是高學曆了,初中讀不懂也無所謂了。

所以就心疼兒子的沒有讓他繼續讀書了。

前兩年饑荒,於家就老是帶著老兒子在大女兒和小女兒兩家打秋風。

也不管他們去打秋風會不會讓女兒婆家不高興,也不管本來就鬨饑荒大家都吃不飽的情況下,吃了女兒放飯菜,女兒還活不活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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