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意外總是讓人措手不及。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淩晨二時許
一場因為意外大火而忽然開始的焚城,令長沙古城全城起火,城中留守百姓尚在睡夢之中,驚醒之後四處逃竄,但街巷已被煙火封住。大火燒了五天五夜才自行熄滅。人間煉獄,不外如是。
這場大火燒毀了於家的故居,也讓於大哥的生母永遠的留在了那裡。是的,他的生母,相認才不到兩個月,就再次天人永隔。
當年於大哥的父親因妻子無所出,便在外找了一個女子相好。後來那個女子生下了兒子,但他父親卻借口家中有事而離開了他們,並讓女子將所生孩子放在孤兒院中,以免影響她的聲譽,女子信以為真,便照做了。可是女子不知道,她前腳剛從孤兒院離開,於大哥的父親便將於大哥抱走,並收買了孤兒院的嬤嬤,讓她將另一個真正的孤兒充作於大哥。
後來女子自然沒有等到那個男人回去接她。於是她想到了兒子,去了孤兒院,領走了那個孤兒。直到數年之後,女子才從重病的嬤嬤口中得知真相。
女子說她這些年過得很不如意,她一直在找於大哥。直到如今才終於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找到了親生兒子。於大哥小時候就曾聽人說過自己不是母親的孩子,所以在聽了女子的話之後,又聽她說了許多關於父親的描述便信了。認了母親,於大哥在老家陪老母待了一個月,直到有任務了,才去了上海和曼茵會和。卻不知,一彆竟成了永彆。
曼茵回到家中的時候,於大哥正坐在沙發上看著他和生母的唯一一張合照。曼茵放下手中的袋子,安靜的坐在大哥身邊,她知道他不需要安慰,而她一眼隻是想讓他知道,她一直都在。還有姐姐,她們都是他的親人。
片刻後,於大哥將相冊合上,歎了一句:“一年了。”曼茵知道,他說的是生母的死寂。大火燒了五天,他們甚至不知道真正的忌日是哪一天。但這幾天他的情緒都不太好,今天是最後一天了。曼茵希望他能快些振作起來。
將相冊放好,於大哥問:“任務圓滿麼?”曼茵答:“幸不辱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