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高崢去和馮詩謠、肖瑩瑩吃飯的時候,他不得不進行很重度的偽裝,鴨舌帽、墨鏡和高領衣服。
這是因為他考慮到自己已經是個公眾人物了,一舉一動都會受到記者們的關注,自己去哪兒都逃不掉記者鏡頭。要是他一個人都還好,無所謂記者曝不曝光,就比如上次他去買佛卡恰被記者們拍到了,他還抱著佛卡恰向鏡頭揮手微笑,顯得非常坦然。
但這次除了他之外,還有兩個女孩子,考慮到她們可能並不願意被曝光,引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高崢必須隱藏好自己的身份。
餐廳他也選的是一個有包廂的,而不是隻有開放式大廳的餐廳老實說有包間的餐廳可並不多。
當馮詩謠和肖瑩瑩在包間中見到包裹的嚴嚴實實的高崢時,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現在是在包間裡,帥哥你完全沒必要這樣吧?”
“啊,我忘記了。這些東西已經成為了我身體的一部分……”高崢這才摘下帽子和墨鏡,把衣服拉鏈拉下來。
馮詩謠坐下來就說:“今天是我們請你。”
高崢有些意外:“為什麼?”
“你幫了我們這麼多忙,還沒好好謝謝過你呢。”肖瑩瑩說道。
“那些不過是舉手之勞……”
“對你來說或許是舉手之勞,但對我們來說就是幫了大忙。”馮詩謠說。“所以一定要謝謝你,就請你吃頓飯吧。”
肖瑩瑩在旁邊點頭。
高崢無奈說:“早知道我就不找這麼貴的餐廳了……”
馮詩謠搖頭:“沒事兒,我這些年唱歌也賺了些錢。”
高崢有些奇怪:“我看你一直在唱歌賺錢,你很需要錢嗎?”
“不。我喜歡唱歌,而唱歌還能順便賺錢,不是更好嗎?”
“原來如此……”高崢恍然地點了點頭。能用自己的愛好賺錢,那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畢竟很多人想找這樣的工作都找不到呢,一輩子可能都做著自己一點也不喜歡的事情,僅僅是因為這件事情能夠提供一些金錢,保證養活他們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
點上餐之後,三人一邊吃一邊聊。
高崢問了馮詩謠和肖瑩瑩兩人回國之後的打算。
肖瑩瑩家裡似乎已經給她找好了工作,回去之後就直接上班。
馮詩謠對自己的未來有一個清晰的規劃:
“我媽媽希望我能走小提琴這條路,但我還是更想唱歌。回去之後我會先找一份工作,然後繼續唱歌。”
“去酒吧當駐唱歌手?”高崢問。
“也許會考慮這種兼職。”
“我支持你,馮姐!你不去唱歌簡直就是中國流行音樂的一大損失!”肖瑩瑩在旁邊耍寶道。
“去去去。”馮詩謠揮揮手,像趕蒼蠅一樣。
高崢是個職業球員,對於一個喜歡踢球的人要怎麼成為職業球員這條路門兒清,但他並不清楚一個熱愛唱歌的人要怎麼成為職業歌手,所以他也給不出任何有價值的建議,隻能同樣表示支持:“加油,你唱歌真的很好聽。我不會唱歌,說不出來那種感覺,就覺得你唱歌好聽。”
“謝謝。”馮詩謠微笑著回應。
肖瑩瑩在旁邊撅起嘴:“這不公平,馮姐。都是支持,為什麼你不謝謝我?”
“那真是謝謝你啦!”馮詩謠又轉過臉去用誇張的語氣對肖瑩瑩說。
肖瑩瑩扮了個鬼臉。
※※※
吃完飯馮詩謠和肖瑩瑩本打算就此告彆了,但沒想到高崢竟然提出走一走逛一逛,這讓兩位女生都很驚訝:“你就不怕被熱情的粉絲或者是狗仔隊認出來了嗎?”
高崢晃了晃手中的墨鏡和帽子:“我就是這麼來的。”
兩人便不再堅持,和高崢一起從餐廳裡走出去,沿街逛著。
“時間過得真快啊!”肖瑩瑩在明媚的陽光下伸了個懶腰。“轉眼就畢業了,我感覺好像還沒在這裡待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