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新的讚助商(1 / 2)

綠茵崢嶸 林海聽濤 3714 字 9個月前

() 其實高崢早就知道了華為要和自己簽約的事情,這將是他簽下的又一個商業代言合同。

不過他覺得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而且在事情最終官宣之前,他也不可能向外界透露任何消息。

所以他比肖瑩瑩知道的更多的是,他確實會成為華為的全球代言人,而不是什麼十之**的事情。

這件事情已經徹底敲定,甚至連約都簽了,現在就差開發布會了。

而實際上,華為公司的人現在正在西班牙和他的經紀人維維亞諾商討關於發布會的相關事宜。

當然要為華為拍廣告的事情他也知道。

簽約華為對他來說也沒什麼影響,除了多了一筆代言費之外,他還被限製了使用的手機品牌從今往後,隻要是出現在公開場合,或者是大家能夠知道他手機信號的地方,他都必須使用華為的手機。為此華為公司專門送了他一部華為今年最新出的智能機mate 7。據說這是目前在中國市場非常火爆的手機,一機難求,有錢都買不到,得靠手速快因為是網上搶購,線下門店要想買的話,基本上都要加價。

而在此之前,他是使用蘋果手機的。

從ios係統轉到安卓係統,他可能需要適應一下。但還好高崢不是數碼極客,他用智能手機隻是方便自己在微信上聊天而已,智能手機的很多功能他都了解不多,也不想了解,因為他的生活和工作並不需要智能手機那麼多強大的功能。

反正換了安卓手機,微信一樣可以用,那就行了。

還有一點需要他適應的就是mate 7的尺寸要比他之前用過的蘋果任何一款智能手機都大,拿在手裡或許不如之前方便。

其他就沒什麼了。

既然拿了人家的錢,自然要遵守人家的規定,這很正常。

就像他簽約了耐克之後,所有公開場合,哪怕是出門逛街,隻要是穿運動裝和休閒裝,基本上都會有耐克的標誌。當然他也可以穿其他品牌的時裝,但絕對不能穿耐克競爭對手阿迪達斯、彪馬等運動品牌的衣服和鞋子。這是寫在合同裡的,如果他違反了,可是要賠錢的。為此維維亞諾作為他的經紀人,有一個任務,就是專門提醒高崢在穿著上不要違反合同。

他轉會加盟馬德裡競技時,從馬德裡巴拉哈斯機場下飛機到去參加體檢,出現在眾多媒體和球迷麵前,都是穿著帶有碩大耐克標誌的t恤的。

其實在此之前,高崢對華為這個企業沒什麼了解,唯一的了解就是這家中國企業竟然是馬德裡競技的讚助商他最開始在自己球衣袖子上看到這個商標的時候,還以為是一家西班牙或者歐洲的企業,畢竟他在西班牙倒是偶爾會看到華為的廣告。

直到人家來找自己洽談簽約代言合同的時候,他才知道這竟然是一家貨真價實的中國公司不是那種注冊在開曼群島等地卻號稱中國本土品牌的離岸公司而且成立時間很早,如今在歐洲的名氣可能比在中國國內還大……

一開始高崢聽了介紹之後,完全不明白一家做電信業務的公司乾嘛要找自己做代言人,在他認知中華為應該是技術公司,是專業性很強的公司,但自己做代言人的話,完全沒有什麼科技屬性,自己和華為似乎很不搭。後來他才知道原來華為也做智能手機,隻不過影響力遠不如蘋果,自己也不是數碼極客,並不關心這方麵的信息,所以一直不知道罷了。

不過在對方反複強調了他們的誠意之後,高崢最終決定和他們簽約,為他們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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