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當喬納森剛穿越的時候,還對自己的現狀感到憋屈。
每天晚上最遲兩點就會強製性回到床上睡覺,注定了他沒法離小鎮太遠,那種感覺就和蹲監獄一樣。
然而二十多過去,喬納森已經完全習慣了這種生活。
外麵的風風雨雨和他有多大關係?每天收收菜,養養雞,沒事就騎著馬到處閒逛,隨便走到哪都能有認識十幾年的老夥計吹上半天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日子它不香麼?
喬納森也算看開了,至少在這個世界上,它每天的日常,都是無數人夢寐以求卻又求而不得的生活。
所以,當瑪莎非要拉著喬納森出門的時候,喬納森反而又不樂意了。
在家宅了這麼久,喬納森早就習慣了,這些年去過最遠的地方也就是祖祖城,還是因為小鎮上沒有電影院,有喜歡的電影上映隻能一家人去城裡看。
而現在瑪莎非要拉著他去大都會,喬納森老大不樂意。那小子明明眨眼就能自己飛回來,為什麼還得跑去接機啊?
瑪莎不同意,覺得克拉克還是第一次離開家這麼久,一定要親自去接。
甚至喬納森說了,自己沒法在那邊待兩天,晚上一到點就會回來,瑪莎也不在乎。她隻是想讓喬納森陪她去而已,至於回來的時候,可以和克拉克一起回來啊。
一大早,瑪莎和喬納森六點就從家裡出發了,今天還有些彆的安排,特地趕了下時間,不然到時候可能來不及。
“好久沒來祖祖城了,等克拉克回來,我們一家人一起來逛逛吧?”
“你說了算親愛的,正好克拉克回來了,我們可以多采購些東西。或許也可以在祖祖城買套房?以後有什麼事也方便些。”
夫妻倆一邊盤算著,一邊在祖祖城機場坐上飛機,飛去了大都會。
儘管很早就出發了,但是路上耗費的時間也不少,兩人到了大都會時,已經是下午。
“我上一次來大都會,她還不像現在這樣。”瑪莎感慨著,“這裡好像每一天都在變化,變得越來越繁華了。和我們的鄉下小鎮實在是不一樣。”
“所以克拉克才會想來這裡吧?”喬納森想了想,“這座城市看起來發展得不錯,要不我們在這買套房吧?”
瑪莎實在不知道自家老頭究竟有什麼毛病。
但凡是兩人中有誰提到了“這地方看起來還不錯”,喬納森最後必然都會說“要不我們在這買套房吧”。
瑪莎實在搞不懂喬納森為什麼對房子會有那麼大的執念,好在,在她的勸阻下,喬納森也沒有直接興致勃勃地衝向房產中介公司。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兩人的時間實在不多,一天時間買菜都不一定夠,更何況買房了。
當然,也是因為喬納森仔細想了想,在大都會買房實在不太靠譜,畢竟這座城市經常說沒就沒了……
所以,在哥譚買房會靠譜一些嗎?
盯著頭頂上的滴水獸,喬納森認真地思考著。
哥譚離大都會不遠,瑪莎說她有朋友在哥譚,來都來了,順便就去拜訪下。
到了哥譚以後,喬納森才知道,瑪莎的朋友十幾年前就已經去世了,她這次過來,隻是想祭奠一下年輕時的朋友罷了。
隻是喬納森陪著瑪莎去公共墓地的管理員那問了下,瑪莎並沒有查詢到她朋友的墓地。對方說可能是在哪個私人墓地吧,不過這就不是其他人能知道的了。
離開了墓地,兩人的晚餐也是在哥譚解決的,瑪莎似乎看了某個旅遊指南的推薦,還想在著名的冰山餐廳定位置,聽說那裡的海鮮很不錯。搞得喬納森極力反對下,才換到了韋恩酒店裡的餐廳。
從餐廳裡出來,哥譚的天色已經蒙上一層黑幕了。或許是建築風格的原因,明明離大都會不遠,在這個城市裡,總覺得天黑得會早一些。
喬納森和瑪莎漫步在哥譚的街頭上,這裡有著和小鎮完全不一樣的模樣。哥譚也是座不夜城,夜生活非常豐富,這種豐富卻隻屬於膽子夠大的人。在哥譚的夜晚想要到處閒逛,刺激和風險可都是形影不離的。
喬納森不怕被偷,反正他的東西要麼在空間格子裡,要麼就乾脆是在係統裡作為數字存在,比如金錢。
至於來找麻煩的小混混,喬納森他們又不會專門往小巷子裡走,大路上敢動槍的還是不多。那種拿著把小刀就敢出來訛人的,都被喬納森三兩下輕鬆解決了。
雖說沒怎麼和人戰鬥過,但喬納森刷到滿級的戰鬥技能也不是個擺設。
隻是喬納森可沒想到,麻煩可不止街上的這些。
“抱歉先生,請和我們走一趟吧。”當一輛警車在兩人麵前停下的時候,喬納森一臉懵逼。
一般來說,除非有人死了或者殘了,不然哥譚警察是不會管街頭鬥毆的——因為管也管不過來。
但是喬納森很倒黴,他處理兩個小混混的地方,剛好有監控。並且下手不小心重了些,現在那兩個人已經被送到醫院裡接骨頭去了。
好在,監控裡顯示得很清楚,喬納森和瑪莎才是受害者,隻是正當防衛而已,回去做個筆錄就行。
甚至喬納森提出自己一個人去做筆錄,讓瑪莎先開著租來的車,回大都會去在機場等著,警察也都同意了。
某些時候,哥譚的警察還是很通融的,尤其是麵對喬納森這種看起來很能打的。
在哥譚,警察下班後被敲了悶棍不是什麼新聞,當了三年以上的警察一次都沒被打過,那才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