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複婚,那雲覓覺得自己一定要高調一點兒,不能蓬頭垢麵讓人看笑話。
曆經過這麼多的世界,她最喜歡就是這種紙迷金醉的任務。
那化妝品,衣服,包包,不是名牌就是高定。處處透著,姐姐真的很有錢的氣息。
雲覓挑了一身黑衣的連衣裙,搭配上奢華的寶石項鏈。她感覺自己腦袋上再頂個皇冠,直接可以出道去迪士尼樂園當公主。
不過這些東西,自己穿著看看也就罷了。
因為不符合人設。
原主的出身在這瑪麗蘇霸總世界裡,就顯得格外渺小。
她的父母是做小本買賣的,品性還不太好。原主的性子又十分的執拗,可掩蓋不了骨子裡的懦弱。她很不討人喜,跟厲煜在一起說白了就是舔狗,越是患得患失舔的就愈加厲害。
要說這種女人怎麼爬上總裁夫人這等高位的呢?
這還得誇誇原主舔狗小技巧。
她頭一次在大學見到厲煜時,厲煜隻是幫她放了一下在圖書館兼職夠不著的書。
可能是陽光正好,微風不燥。生平沒乾過出格事的原主,開始天天留意厲煜,身為他朋友圈的原住民。點讚永遠是第一個。
今天厲煜誇了誇某飯店的菜,原主緊巴巴地就跑去做服務生,偷師學藝。
畢業的時候,她哭的最慘,鼓起勇氣跟厲煜告白。被果斷拒絕。
原主依舊不死心,開始一天到晚問候厲煜,給他說那些自己所見所聞。
原主本來眼界就淺,跟厲煜說話時活像是一個什麼都不會的小綠茶。
厲煜這種自戀狂,平時最喜歡看人不如自己。心情好,就顯擺兩句,原主舔的就更厲害了。
所有的契機在厲煜白月光傳出跟國外某某企業名家訂婚的當晚,原主自告奮勇跑去安慰,綠裡綠氣。厲煜說出來個大膽的想法,他說,結婚吧。
哎,事兒呢就是這麼個事兒。
雲覓抿了抿口紅,這顏色真好看,襯得她膚白貌美。
原主長得很乖巧,底子也好。都二十四歲了,稍微一打扮還跟青澀的大學生似的。平時打扮也很樸素,儼然是一副眾人皆沉迷,為我獨清高的姿態。
嘿,雲覓才不肯。
就算掉人設,她也得塗上最嬌豔的口紅,再穿上最漂亮的裙子。拎上那個一查價十萬打底的高定包。
就算當舔狗,她也要當最貴的舔狗!
就是這麼有誌氣!
雲覓等著厲煜來接她去民政局複婚,至於那小破孩兒的威脅?
快拉倒吧。
讓他有膽子發,沒人能看見。
經曆過那麼多世界轉頭重新攻略這種低級副本,沒煩惱。
然而,雲覓剛這麼尋思,第一個煩惱就來了。
“喂?”
雲覓接到厲煜電話,踩著六親不認的步伐就要出門迎接,準備用最迷人的笑意做儀式開啟攻略。
厲煜遲疑了一下說道:“今天就不去民政局了。”
“怎麼?”
雲覓臉上的笑意收了收,覺得剛剛她那兩個字的回應不夠貼心,補充道:“如果有什麼要緊事的話,我沒關係。你儘管去忙。”
“鐘怡自殺了,剛剛搶救回來。我在醫院。”
雲覓:“……”
這個鐘怡就是她成功路上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