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2 / 2)

候在老板旁邊扣手機,老板有事招呼他,沒事不鳥他,這特麼才叫做專業的助理,有麵子。

程凉刷了幾條,聽見俞修遠又跟他說話。“程凉、以後彆叫我俞哥。”

“那我叫你什麼?我看洛一就叫你俞哥。”

“咱們從小就認識,我記得小時候,你叫我修遠哥哥。”

程凉脊背發麻,好特麼肉麻的稱呼啊。

他望向不遠處的的俞修遠,他手裡端著那個水晶杯,水晶杯裡的白糖水已經下去了一小半,目光裡跟有一堆碎水晶似的,亮亮地望著他。

程凉被電了一下,這特麼是什麼神情啊。

他覺得這眼神頗有許仙白娘子斷橋一見鐘情,暗送秋波的模樣。想到這裡他暗自打臉,這什麼比喻啊,基裡基氣的。

應該說是西門吹雪和葉孤城在紫禁之巔相見恨晚,一見如故的的模樣,想到這裡程凉繼續打臉,這什麼破比喻啊,相見恨個狗屁晚,他穿尿不濕的時候就見過俞修遠了。

不過這麼個含情脈脈的神情是要表達個什麼玩意兒意思啊。

算了,不想了。

俞修遠去年拿了金馬獎的影帝,什麼表情不能裝啊。

“我都二十一了,一個大男人管彆人叫哥哥,你覺得我是趙靈兒嗎?要管你叫逍遙哥哥,還是疊字,太肉麻了,不是很好聽。換個稱呼吧。”

俞修遠摩梭了一下下巴,挑眉微笑,“確實有點肉麻,你要不就叫我的名字吧。”

“俞修遠?”程凉抬起頭對著俞修遠燦爛一笑,“這稱呼好,我喜歡,很平等。其實我覺得叫你俞哥老有一種被壓迫的感覺。”

程凉說完,俞修遠就笑了一下,也沒怎麼回答。他就隻好繼續摳手機了。

程凉摳手機是從大學寢室裡就帶出來疾病,摳起手機專注無比,他壓根就沒有注意到俞修遠在他那燦爛一笑後,臉上愈發深意的含情脈脈。

接吻恐懼症。這個病俞修遠是從跟他媽打電話的時候知道的。

娛樂圈裡邊的演員難得有緋聞攻不破的友情,俞修遠的媽媽跟程凉的媽媽剛好就是難得的友情。

俞修遠的媽媽時常會打電話去跟程凉的媽媽問候,但是卻很少在他身邊提起程凉。

前幾天他的媽媽打電話探班的時候,忽然提起了他兒時的那個小他四歲的玩伴,他得了一種病,一種名叫接吻恐懼症的病。

恐懼接吻?俞修遠覺得可笑。

理論上,這個病有案例,是一個合理的存在;而實際上,程凉和他明明親過,雖然隻是嘴唇上的短暫接觸,但是那已經構成一個吻了啊。

九歲那年,父親決定送俞修遠出國。

那時年幼,他無法明確地對自己的人生做出選擇,他唯一的選擇就是順從父母。出國那天程凉一家來送他。

那天的程凉穿的地畫著大西瓜的紅短袖黑短褲,白白胖胖的臉蛋,走著路都會一顛一顛的,看起來就像一個沾著糯米糖的糖葫蘆。

小小一隻的程凉走進他,奶聲奶氣地吩咐俞修遠:“修遠哥哥,你彎一下腰好嗎?”

“好。”

俞修遠笑眯眯地彎下腰,卻看小糖葫蘆嘟起小櫻桃一樣的嘴唇,踮起腳尖要去親他的臉。

他扭過頭好奇地看他,卻因為這個動作兩個人嘴唇觸碰到了一起。

那個吻是個什麼樣的觸感,兩個人當時的表情,俞修遠已經記不清了,但是卻還記得那個吻帶給他的直達內心的感受,很甜蜜。

程凉按著他媽媽交給他的話,支支吾吾地祝福他:“修遠哥哥,學業順利。”

“嗯。”俞修遠微笑摸程凉毛茸茸的頭。

俞修遠走了,出國了。但是心裡卻一直記得這個啟發他音樂細胞的小孩子。

程凉剛生下來的時候,白嫩嫩的,臉皮子像剛剝了皮的熟雞蛋,吹彈可破。俞修遠跟在媽媽後邊去程家看這個剛出生的小程凉。

他剛進程家的門,就聽見了嬰孩的啼哭。程凉的爸爸拿出一個八音盒湊在搖籃邊上了一圈發條,那是肖邦的夜曲。

奇跡般的,搖籃裡的哭聲竟然緩緩停歇了。後來慢慢長大,學會走路的程凉經常到俞家去找他的修遠哥哥玩。

俞修遠的鋼琴架子旁擺著程凉的玩具,彈鋼琴的座椅旁放了一個低低地小座椅,俞修遠彈鋼琴,程凉在一旁擺弄玩具。

他不是刻意去接觸音樂,也不是天生就喜歡音樂,是因為一個人接觸音樂之後才喜歡上了。

他出國六年,學習了很多西洋樂器,也學到了很多知識,接觸了很多事,心中卻一直忘不了這個曾經啟發過他的小孩子,忘不了他天真可愛的甜蜜。

就是這小小的甜蜜在他的心底生根發芽,長成參天大樹,當他發現的時候,卻已經陷入深深思念了。

很多時候,他不知道這種深深的思念到底是個什麼學名,那絕不是把他當做弟弟,也不是當做朋友。

但是對方卻是一個僅僅五歲的孩童,他覺得羞恥,覺得自己變態,難道自己就是那種最惡心的戀/童/癖?若是戀/童/癖為什麼偏偏對其他孩子沒有絲毫感覺?!

他不敢想,不敢再去問父母再打聽關於程凉的消息。夜晚他用被子蒙住自己不去想,白天用音樂宣泄感情。

十五歲他回國了,見了親戚,見了以前的朋友,卻始終不敢去見程凉,他覺得自己太邪惡了,他深深地唾棄自己。

隻是他不知道,程凉已經長大了。

作者有話要說:  俞修遠心聲:我嘴裡當然沒有電子秤和燒杯,就是想讓你熟悉環境,以後這裡就是你的家!你就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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