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一起賣紅薯(1 / 2)

抱錯兒砸了! 輕烏桃 4181 字 10個月前

城市小巷裡已經亮了路燈,夜市的攤子也陸陸續續擺了出來。

秦初開著電動三輪車,熟練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後麵迎風沉思的陸溫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為空間有限,他隻能雙手抱著膝蓋,努力回憶原書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節。

遠遠看去,纖瘦的少年就像一隻被主人帶出來兜風的小狗,柔軟的頭發被夜風吹得飄飄而飛。

在原書裡,作為男主角的父母,陸爸爸和陸媽媽一直都是恩愛夫妻典範,全書從頭到尾幾乎沒有提到這對夫妻吵過架,出過什麼感情問題。

而陸媽媽曾經跟陸溫安分享過自己年輕時候的愛情故事,她跟陸爸爸算是青梅竹馬,小學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學校,在高中的時候,兩人都是同學所說的扛把子,都不愛讀書,放學就跑到學校外麵,打群架收保護費。一個陸哥,一個英姐,那是響當當的名號。

後來他們戀愛了,也是鬨得沸沸揚揚,遠近皆知。兩人高中一畢業,複雜的家庭情況以及性格原因,他們直接就沒上大學,去闖蕩“江湖”了。

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沒有學曆的虧,好在兩人能打能抗,一個靠在地下拳莊打拳,一個靠給賭場當保鏢,慢慢開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為講義氣,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願意跟著他們夫妻混,後來陸爸爸果斷結束打拳生涯,因為陸媽媽肚子裡有寶寶了,他們要為即將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營造穩定的環境,所以兩人一合計,就出來開了一家保全公司。

從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掃前半身的黴運和坎坷,他們就此過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為從小就同甘共苦一起並肩長大的,用陸爸爸說的話,他跟妻子是交過命的感情,這輩子都不會離開她背棄她的。陸媽媽也是如此。

所以陸溫安怎麼想,都不覺得陸爸爸在外麵會有什麼桃花債。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陸媽媽和陸爸爸的親生兒子,現在他的養母竟然跟他們有淵源,是認識的,所以當年這孩子抱錯的真相,也就變得耐人尋味了。

陸溫安忽然一拍自己膝蓋,就說嘛,哪有親生母親會這麼對自己孩子的,說明吳薈是知道的,秦初並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會這麼不疼惜他,辱罵他又讓他小小年紀就出來賺錢養家的。

想通了之後,陸溫安抬起臉,看向麵前正在認真開三輪車的秦初,少年高大寬闊的肩膀,看上去特彆堅韌又有毅力,陸溫安既感覺憐惜又有點愧疚。

畢竟自己占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媽,享受了他本該擁有的溫馨親情。

坐在前麵的秦初隻感覺後麵有兩道灼熱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後背上,弄得他握著車把的手都忍不住緊了緊,下意識地把背給挺直了,愣是把一輛普通的三輪車開出了在騎摩托夜跑的感覺。

好在擺攤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繼續刻意擺酷酷的pose了……

這條熱鬨的小巷是默認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沒錢買攤位的,他就隻能見縫插針,在某個角落停好三輪車,然後在車身上拉好橫幅,上寫:秦記烤紅薯。

這個簡易的小攤位,還是秦初靠自己拳頭才保下來的。人家看他年紀輕輕,一開始都還以為好欺負,時不時上門來滋事,並且借口要收保護費。

秦初嗬嗬冷笑一聲,隻有哥收人保護費的道理,哪裡輪得到你們這些癟三來挑釁。於是一挑三,直接乾了一架,最後以對方三個大男人灰溜溜逃走而告終。

而秦初為了表示哥雖然年輕但絕對不好惹的架勢,乾脆跑去給自己手臂上刺青,表示也是道上混的,每次一擺攤,必定先把袖子給撩起來,露出張牙舞爪的紋身,大家一看就知道這少年是道上混的,不敢惹。

而當初去紋身的時候,店員推薦的其實是一條小青龍。秦初看了以前顧客刺完青的買家秀,覺得太沒內涵也太爛大街了,於是開口提出要求:有沒有顯得有文化又很凶的刺青?

那個年輕的店員認真地想了想,然後神秘兮兮地拿出壓箱子的圖冊,說道:“有是有的,你看看。”

是一把大寶劍,青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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