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可以,請問您的地址,我們現在就來和你商量。”
第二天。
XX事務所。
江父和張美惠已經到了。
簡愉將筆丟給江父:“簽字吧。”
江父還試圖挽回:“百合,以前的確是我們不對,難道就不能再給一個機會嗎?血濃於水啊!”
“你真的要用這一紙書麵買斷嗎?”
簡愉挑眉:“不知道你們還記不記得,我八歲那年,江蘇楠因為身體不好,不慎掉到了水溝裡,我當時剛好路過,但我真的沒有注意到她。”
“結果,江蘇楠誤以為我沒有救她,在你們麵前誣告我,你們罰我跪了三天三夜,棍子都打斷了。”
“我的一根小肋骨被打折,整整兩個月沒有好,已經是屬於輕傷級彆,而在此期間,你們全部的注意力都在江蘇楠身上,從來沒有關注過我。”
“其實當時,你們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諸如此類的事情很多,還需要我一一列舉嗎?”
提起這件事情,到現在張美惠和江父都還有疑惑,他們還在懷疑,原主當時是不是真的推了江蘇楠。
就是始終都不願意相信原主。
最終,江父艱難的在合同書上簽了字,就此買斷了他們之間的關係。
這一紙合約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卻成了橫跨在他們中間永遠的一道溝!
江父本來以為簽完字就結束了,沒想到樓下居然還堵著一大堆記者!
而且還是國內最大的媒體之一。
風雲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