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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薇語塞,隻是堅決反對。陳新和三哥也力勸我,說夜間獨自走山路,渡河,遇上危險無人救應。他們又一再問我,究竟隨身帶了什麼特彆值錢,或者特彆重要的物事,不能夠留在外邊過夜的。

我低頭不語。

“那你去吧!”陳新見說不轉我,乾脆的說,“我陪你去!”

我驚訝的看著他。

“你先和三哥走,我和李度快去快回,取完東西就直接來找你們。”他也不問我意見,回頭吩咐舒薇。

“不,”舒薇的回答更加出乎意料:“我也去,我跟你們一道去。”

“這,這簡直是胡鬨了!都過去了,還回來乾什麼呢?不行,你不能去,你——你也彆去。”

我拿出探險隊長的譜對他兩個下命令,後者卻置若罔聞。

“就是,就是,”三哥插進來說,“不用你們兩個娃兒家,正合該我跟他走這一趟,我路熟噻。我先帶你們去幺妹家,再陪他走。”

這算唱的哪一出!我忽然發現自己成了香餑餑,人人都爭著要與我同行。我極力勸阻。儘管那邊發生了什麼事不知道,有沒有發生什麼事不知道,但我豈能為自己不便明言的私事,讓萍水相逢的人們無謂的去冒險呢。

我的反對隻有使他們心誌更堅。我當定了香餑餑。最後的結果:四個人一起走。

“我們是一夥的嘛!”陳新得意洋洋,先前的驚惶與恍惚蕩然無存。我感動的望著他,足球隊後衛又恢複了他妄大膽神鬼不怕的本色。

“你們三個都去,我咋能不去?村長命令,叫我同你們寸步不離噻!”

三哥也得意洋洋,他已得到我們的承諾,取到行李一定還要返回下寨來宿夜。出村之前,他攔住一個慌慌忙忙的小屁孩,讓他帶話給幺妹,叫她準備好兩男一女三個人的房間。

小屁孩答應了一聲就繼續往前跑。河邊馬上就要放焰火了,他得趕去搶位。村裡的男女老幼夥同著遊客也都在趕往河邊湧。

焰火晚會,村長兼布摩告訴過我們,那是今晚最後的節目。“五彩繽紛,美不勝收,”那位愛使用成語的“文人”說。

焰火並沒有馬上燃放。當那些“五彩繽紛,美不勝收”的巨大花朵在遙遠的天空綻開的時候,我們已經是在神水河的對岸,一座林深樹密的山巒之中。

後來舒薇對我說,那一夜放的焰火,是她有生以來見過的所有焰火當中,最美,最銷魂,也是最淒涼,最可怕的一次。

(第二部分下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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