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場之上,你死,我生,這就是贏了。
至於我受了多重的傷?
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總是這樣不要命的打法,難怪身上的傷勢那麼駭人。
那是陶然熟悉的少年,他今早為她畫眉,她為他係上了腰間的綬帶。
可是氣質卻是她全然陌生的。
眉眼淩厲,長劍染血,如同一尊自蠻荒時期就屹立的戰神,不管麵對多少敵人,他也一步不退。
陶然喚道:“聞煜!”
聞煜也殺光了最後一個敵人。
聽到自家娘子的聲音,他握著劍的手指,不自覺地蜷了一蜷。
今日他偶然路過這片寨子,聽到廝殺聲衝天。
龍武軍在高喊著:“保護太子殿下!”
聞煜大可以一走了之。
趙雲浩是這本書的男主,聞煜是書裡的反派。
他們天生就是對立的,反派存在的所有意義,就是為了塑造出來男主的強大。
按照書裡的發展,趙雲浩會在未來殺了聞煜。
理智告訴聞煜,就算今天趙雲浩死在安京,隻要能查明是東嶽軍在背後出手,並不會引起南寧和北靖的大戰,隻會讓南寧揮軍向東嶽,太子被殺,舉國傷慟,哀兵必勝!到時北靖可以和南寧一起踏平東嶽。
沒有人會責怪聞煜的,他隻是一個人,他沒有帶任何兵馬,他甚至沒有佩戴一把趁手的劍,而且世人都以為他還是個傻子。
可是他的腳步始終邁不開。
他想著他家娘子總是那麼溫柔地叫雲浩,把趙雲浩當成了親弟弟。
他記得他的夫人在拜堂時差點自儘,趙雲浩大發雷霆,責怪那些賓客沒有攔住她。
“如果夫人傷心了,那可怎麼辦?”
不舍得讓陶然有一丁點難過,為此聞煜願意舍下這條性命。
不能讓娘子傷心啊,聞煜這樣想著,從一個刺客的手裡搶了一把劍,就殺了進去,刀如雨,劍如林,他為她赴湯蹈火,在所不惜。
他救下了趙雲浩,可是這時聽到陶然叫他的名字,他才想到,傻子是殺不了這麼多人的。
聞煜轉過身來,隔著如山一般堆積的屍體,如海一般流淌的血河,遙遙地回望陶然。
應該怎麼做?
她隻要一問,就會知道,我不是她的救命恩人。
從今往後,她會知道我的卑劣。
“聞煜,承認吧,你想強占她,哪怕她憎惡你,也還是想把她留在你的身邊,為此不擇手段,你不能沒有她。”
我是不是一個很可怕的怪物?
明明對你敬若神明,卻想拖你和我一起入地獄。
“聞煜?”陶然又喚了一聲。
聞煜隻是癡癡地望著她。
那一瞬似乎很短,短的如同白駒過隙,又似乎很長,長的足足過了一個世紀。
聞煜扔開了那把劍,撲進了陶然的懷裡。
我手裡有劍的話,可以占有你,也可以脅迫你,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選擇了扔掉劍,跌跌撞撞地跑向你,撲進你的懷抱裡,哭著說:“我好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