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隻有一點要求,不能在德行方麵有缺,飛仙島主一向提倡修武先修德,如果誰因為人品問題被趕出飛仙島,那麼此生將永遠都不能再次登島習武。
原主喜歡花草音律,全是高雅之事,對於凡塵俗世漠不關心,書裡她隻是接過糕點盒子就走了。不管是小侯爺趕人,還是黎朗爭辯,她都沒有理會。
在那本長達數百萬字的原書裡,這隻是一筆帶過的劇情,今天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就連陶然這個作者都記不清了。
不過黎朗是她筆下的人物,他的性格是她設定出來的,他是世間所有的光明麵,是一位真正的大俠,光風霽月,為國為民,俠之大者。
黎朗這樣的人,怎麼會去偷桂花酥呢?
陶然相信他說的話。
陶然張了張嘴,想要替黎朗說話,為他查明真相,卻無法發出任何聲音。
“宿主,原主江玉仙是個啞巴。”係統提醒道。
“哦,對,一時忘記了。”陶然在意念裡說。
江玉仙在書裡隻是一個十八線女配,就算把出場的所有次數都加在一起,用一隻手都能數得出來。
陶然對她的印象不太深,如今回想一下——
飛仙島主當年懷胎六甲,為了營救武林名宿,被西域魔教布下天羅地網伏擊,她逃出了那次暗殺,卻身中奇毒。
江玉仙還在娘胎裡的時候,就染上了這種毒症,導致她一生下來就是個小啞巴,稍微長大一點就發現無法習武,內力隻要一修練出來就會消失,還會損害她的身體,讓她變得病懨懨的。哪怕父母為她尋遍江湖神醫,都找不到根治的辦法。
因此,她是個病秧子,身體特彆虛弱,不能修習武功,天氣冷了不能見風,走路多了都會累到。
當今之世,要說起神功蓋世,武林盟主和飛仙島主並列天下第一。一個是她爹,一個是她娘,原主說是江湖的公主也不為過,偏偏卻沒有半點武功。
不過對江玉仙來說,練不了武功也沒什麼,她有這樣的身世背景,在整個武林都橫著走,沒人敢招惹她。
最關鍵的是,她的性格相當淡泊,是真的跟個神仙似的活著,隻喜歡養養花、種種草,一點也不在意紛紛擾擾。
書裡的她,隻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小配角,一生都沒有出過飛仙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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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小侯爺和陶然說話時,那些世家子開始對黎朗拳打腳踢。
黎朗和他們交手,說是交手,其實就是單方麵的挨揍,他根本沒有學過任何功夫,壓根不是這幫世家子的對手,被打的鼻青臉腫。
但也能說是交手,因為他哪怕被十幾個人圍毆,也還是堅持反抗,哪怕他對他們造成的反擊微乎其微,可他始終沒有放棄。
要按陶然的性子,要麼厲聲製止,跟他們講道理,使用道德說服的方法。
要麼就用武力值鎮壓,采用物理說服的方法,把大家全都按住。
偏偏放在原主身上,這兩個方法都用不了:原主是個啞巴,陶然不能出聲阻止;原主沒有一丁點武功,陶然也放不了大招。
係統都發愁:“宿主,咱們該怎麼辦啊?”
陶然安撫道:“隻是小問題,難不倒我。”
這一切說起來很漫長,但其實隻是一個念頭閃過陶然的腦海,對照現實裡不過短短一瞬。
那些世家子動手剛要開打,幾乎是在同時,陶然從小侯爺手裡接過了裝著糕點的木盒,走到了黎朗身邊,擋在他的身前。
她身份尊貴,病體又弱,那些世家子全都停手了,生怕不小心磕著她、碰著她。
陶然打開那個木盒,纖纖素手輕輕撚起一塊桂花酥,遞到了黎朗的嘴邊,打算喂給他吃。
他們不是說黎朗偷桂花酥嗎?那陶然就用這個動作告訴大家,黎朗是飛仙島的貴客,他想吃桂花酥,要多少有多少,根本不需要用偷的。
眾人:“!!!”
江玉仙從來都是萬事不上心,怎麼會?
黎朗抬起頭望著陶然,滿眼都是錯愕。
他身上穿的衣服因為被圍毆變得臟兮兮的,頭發也亂糟糟的,要多狼狽有多狼狽。這其實也沒什麼,像他這樣在最底層摸爬打滾的人,早就習慣了這一切。
可是這位美的絕世罕見的粉衫女子卻對他伸出了手。
少女的手白如玉、軟似雲,輕執一塊桂花酥,送來他的嘴邊,桂花的香甜盈滿他的鼻翼。
黎朗隻知道她叫江玉仙,據說是飛仙島主唯一的女兒,或許皇室的公主都比不上她尊貴。
她為什麼要幫我?
黎朗在她那雙秋水一樣的眸子裡,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因為不合身而格外滑稽的衣服、因為被打倒滿臉都是泥汙。
不管彆人怎樣栽贓陷害,黎朗始終都認為自己清清白白、乾乾淨淨、無愧於心。
卻在此時此刻,生平第一次覺得——我的手好臟,臟到不敢去接她遞來的糕點。
真是好奇怪的想法。
我怎麼會這樣想呢?
黎朗定了定心神,伸手接過陶然遞來的糕點,“謝謝你願意相信我,我可以找到那個讓我送糕點的小廝,來證明我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