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白露一愣,然後隻能用一個字表達她現在的感受:“靠!”
狗男人又狗了。
居然讓她當秘書?她明明是律師助理,誰樂意伺候他吃喝拉撒睡啊?
不過,這事電話裡講不清。
為免男人借題發揮,她得親自回公司走一趟。
半小時後。
蕭白露的高跟鞋聲,再次響徹律師樓辦公室。
說來也奇怪,女同事們都穿高跟鞋,但蕭白露的高跟鞋好像格外鏗鏘有力,響亮清脆。
也不知道是她的鞋子格外昂貴,還是她走路的姿勢格外有力。
她就這麼一步步走進人事部辦公室,鞋跟敲擊得辦公室裡外每個同事心頭都一顫一顫的,忍不住伸長脖子刺探她回來的八卦。
“給我看看,讓我當秘書的理由是什麼?合同上可沒有這一條!”蕭白露把包包往沙發上一扔,宛如大佬一般坐在沙發裡翻著合同。
人事部經理反而像個孫子下屬一樣,畢恭畢敬站在她身邊,給她指著文件:“蕭小姐,您看這一條……嗯,這一條其實是有兜底條款的……”
蕭白露念出聲:“乙方在合同期間除負責律師助理工作外,還要服從公司高層交代的其他有關工作安排……靠,這一條太狡詐了,字寫得那麼小,誰簽合同能看到?你們這是合同欺詐,是對員工的不負責任!虧你們還是搞法律的,居然在這裡耍心機,坑自己的員工!不要臉!”
有了這一條兜底,那公司高層(比如霍庭尊)讓她去他家煮麵條她也得遵從了?
特麼的還真是要管上司的吃喝拉撒睡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