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孩子不是小珍珠嗎,他們唯一一起見麵的那次,就是在動物園,一起看了動物一起坐了雲霄飛車。
那一天可以算是很愉快,畢竟他為了幫她解圍,還出麵認了她的孩子為自己的骨肉,她似乎有點感動,態度溫柔多了。
若不是那天吳菲菲出事了,他不得不去解決,他相信那個晚上他們還會一起共進愉快的晚餐,說不定餐後她會主動邀請他去家裡做客。
隻是,“還我的孩子”是什麼情況?
他什麼時候搶走她的小珍珠了?
霍庭尊揉著額頭,覺得大腦發脹,疼的不行。
這段不屬於他的記憶,是怎麼進到他腦海的?
或許,蕭白露是對彆人說的?對小珍珠的爸爸嗎?她的同居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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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白露從牙醫那裡看完診出來,擦了擦腮邊的淚痕,仰起頭,把剩餘的眼淚也逼回去,大踏步走進陽光裡。
看著時間還早,她不想回酒店。
回去乾嘛?看狗男人無理取鬨嘛?
連拿她房卡這種事都做得出來,還有什麼事他做不出來?
哼,請她吃飯也不低聲下氣求求她,居然那麼趾高氣昂命令她,她就嗬嗬了,她是缺男人一起吃飯的人嗎?
蕭白露點開手機通訊簿,直接撥了個電話出去:“不是說一起聚聚嘛,走吧,有個酒吧不錯,我昨天路過就想去了,我請你去,這次出庭作證你辛苦了,我應該感謝一下你。”
電話那頭,路易斯受寵若驚:“不不,小露露,我請你,應該是我感謝你,給我平凡的記者生涯,增添了這麼濃墨重彩的一筆。彆人從來都是叫我狗仔,哪怕我坐上了狗仔第一把交易,還是個狗仔。可今天之後,彆人也能尊稱我一句大記者了!我也是有正義感有追求有身份的專業記者!這一切都要感謝你。”
蕭白露:“……”
咳咳咳,想請客還挺難的啊,這個理由實在沒法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