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警察挑了挑眉,意識到了事情的不對勁。
這兩邊人說辭怎麼還不一樣?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可要說清楚了,包庇也是有罪的。
人群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有個練習生鼓起勇氣舉了手:我我作證,她藍亦心,確實是偷了東西。
我我也作證,她偷了我們另一個練習生江語蕭的手環,我們這麼多人都看到了。另一個練習生也怯怯地說道。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出聲,警察心中大概也有數了。
看來這姑娘人品是真不咋的,竟然沒有一個人幫她說話。
贓物呢?
在這裡。大家指了指被林蕭蕭拿在手中的手環。
偷竊未遂是吧?好,我明白了。警察點了點頭,指著藍亦心說道,你,跟我回局子裡一趟。
不!藍亦心厲聲尖叫,我沒有犯罪!我沒有偷東西!
警察的眼中閃過一道厲光,其實姑娘家小偷小摸的,又是初犯又是偷竊未遂,還輪不到給她拷上手銬這種嚴重的地步,但是如果她這麼不聽話,警方是有必要使用一些強製手段帶她回派出所的。
像這種情節不嚴重的偷竊行為,最多拘留個十幾天,要是有人去保釋她,說不定連拘留都給省了。
而且現在也不是就給她定罪了,隻是帶回去審問而已,就這麼抗拒,這姑娘明顯是不知道這根本就不是一件大事,好好配合警方才有好日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