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草莓慕斯:看到沒有,略略略!大佬,這神裝你是自己穿還是賣啊?
【公會】翻糖蛋糕:好吧,算你贏了,今晚的蛋糕都給你了行吧還有,說你蠢是真蠢,沒見這套神裝的武器是刺客的嗎,大佬是牧師,肯定穿不了。
【公會】神秘玩家:不賣。
林蕭蕭沒有多說,解釋起來太麻煩,反正到時候他們就知道了。
【公會】草莓慕斯:真可惜,賣了值很多錢呢。
【公會】翻糖蛋糕:大佬的東西當然隨便大佬處理了,就算賣了這錢也到不了你手上。
【公會】草莓蛋糕:皮又癢了是不是?
林蕭蕭看著公會頻道裡姐弟互懟,微微勾了勾唇。
原本易寒蕭做這套神裝隻是因為剛好得到了設計圖,為了跟上裝備衝榜而已。
對易寒蕭來說,探索遊戲內的不同玩法並占據各大排行榜是她玩遊戲最大的樂趣。
競技場內競技,她殺得起勁,因為有積分還有排名;野外殺人,她興致缺缺,因為她無意卷入紛爭,也不覺得仗著戰力碾壓殺人有什麼特殊的快感。
原本這套神裝穿上之後,易寒蕭就會攻下最後一個裝備排行榜,也許在易寒蕭的心中就覺得這個遊戲已經通關了,或許她又會轉向下一個目標。
而神裝,在她棄遊之後,當然是再無用武之地。
就如翻糖蛋糕所說,東西是她的,自然任憑她怎麼處置,就算是浪費遊戲資源,也是她樂意。
沒有想到這幾天發生了這麼多事,神裝這麼快就派上用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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