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止卓琳感到吃驚啊,等大家忙到下午兩點,客人都走了,他們開始一起打掃衛生。
“她看起來過的挺不錯。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她當年的選擇是對的?”
卓琳搖搖頭:“不管是對還是錯,蔡明霞能有今天的成就,說明她是真的努力過。”
“那肯定了,如果她自甘墮.落,那又怎麼會有如今的成就,這和個人的奮鬥脫不開關係的。”
“隻是,她的回報是不是太大了?如果沒有她,隻怕咱沒這麼快在京城站穩腳跟吧?”
伯娘和阿娘低頭擦桌子的時候,還嘀咕著:“既然知道咱們在縣城開飯店,那她應該回過家的,隻是……我咋沒聽人說起過啊,不過換我,我也不會去想那個家,為了兒子,真是什麼事兒都做的出來。”
她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從小和她一起長大的蔡秋霞在姐姐離開之後,小學畢業就開始為那個家當牛做馬了,甚至在去年把她高價嫁給了一個比她大十歲不止,二婚帶孩子的男人,從此開始她慘無人道的一生。
而他們的兒子呢,從小就好吃懶做,偷雞摸狗,村子裡人人厭惡,怎麼說都不聽,每次都以‘他還是個孩子’搪塞過去,慣得沒邊,男孩子像他那個年紀,誰家不是下了學就去地裡乾活的,可他倒好,啥也不用乾不說,還不上學,整天就跟個二流子似的來回的轉悠。
才十三歲啊,就這麼被他爹娘給毀了。
十三歲你不上學,乾活也行,哪怕去找個當學徒的活,隻要手裡有技術,長大也不至於餓肚子不是?
可是這蔡家作的那叫一個人神共憤,吃的喝的都給端到手裡不說,他們夫妻倆頂著大太陽去地裡乾活的時候,他們的兒子卻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偶爾被村子裡的人罵的抬不起頭的時候,才不得不叫兒子和他們一起下地。
怎麼去的?
兒子嫌棄遠,夫妻倆居然抬著他,把他安放到地頭的樹下,讓他坐在那兒涼快,看著他們乾活。
慣子如殺子這句話他們難道就沒聽到?
這件事在他們村也算是最奇葩的一件事了,傳的周邊幾個村子的人都嘖嘖稱奇,這往後這老兩口要是身體好也就罷了,真有哪一天有一個人倒下了,嗬嗬,看著吧,有他們好果子吃的時候,怎麼慣下的債,到最後就得怎麼還。
卓琳通過深思熟慮之後總結:“蔡明霞絕對不會回這樣的家的,她可能是從秋霞那裡知道的,不急,既然她給了我地址,說明是想跟咱們家來往的,等我去問清楚不遲。”
“也不知道秋霞過的怎麼樣了。”到底是小時候的玩伴,雖然比她大兩歲,可她始終當同齡人對待。
“那你準備啥時候去?”當王娟這麼問的時候,卓琳低頭看了眼紙條。
“擇日不如撞日,就今天下午吧,我去她廠門口等她下班,初次見麵,不適合去她家裡。”
聽剛剛的話,蔡明霞找的也是個二婚,前頭的兒子今早上還偷了她十塊錢,足以可見,並不是個安分的孩子。
這樣的情況下,她不想摻和其中,在外麵見更合適。
對此,家裡人也覺得合適,於是卓琳忙完店裡麵的事兒,就開始進屋收拾見麵要帶的東西了。
她是孕婦,那就帶點稀罕的水果,於是卓琳催生出一小籃子的草莓,多了怕放壞,大不了隻要她有空,就去給她送一籃子,籃子很小,大概能裝兩三斤的樣子。
而後又去代銷店、供銷社、百貨樓轉了一圈,買了麥.乳.精、成人奶粉和一些點心。
帶著這些東西,她去了印刷廠,坐在門口等了大概半個小時,就看她從廠子裡走出來。
看到騎車來的卓琳的時候,隻是挑了下眉,然後對旁邊的女同事道。
“我朋友來了,喏,就是那小妮兒,你回去跟我家老關說一聲,我晚上不回去吃飯了。”
女同事應該和她住在一個家屬院,應了一聲就騎車離開,蔡明霞笑嘻嘻的走了過來。
“怎麼不上家裡?”
卓琳微微一笑:“這麼多年沒見,我想單獨和你說說話,姐姐真是越長越有韻味兒了,我都沒敢認。”
“你不也是?從小美到大的丫頭,腦子也好使,行了,不廢話,我今天想吃辣,你帶我吃川菜可好?”
卓琳看著她笑:“那當然,孕婦想吃什麼,咱就去吃什麼,我請客。”
“那必須你請的呀,”蔡明霞俏皮的朝她眨眨眼,燙著波浪卷的頭發,隨意係的鵝黃.色發帶,即使是穿著印刷廠的工裝,也不掩她周身上下散發出的母性光暈,那是一種讓人下意識升起保護欲的本能,嫵媚而優雅。
最後她們找了一家地道的川菜館,靠窗坐下之後,蔡明霞也不隱瞞,直截了當的說。
“我現在改名換姓了,那個姓,我一輩子也不想安上,所以我現在就叫明霞,姓明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