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墨也還是個孩子,平時看著成熟穩重得很,這時候卻露出了一些屬於孩子的不知所措,宛桃將小腦袋貼在他胸膛上,輕輕地念:“叔叔。”
小嬰兒做久了,撒嬌的本領也是信手拈來。
林初墨的心裡軟得一塌糊塗。
杜氏見林初墨如此,不由笑道:“初墨年紀也不小了,過幾年就該討媳婦了。”
林初墨一怔,然後臉慢慢紅起來,一直紅到了耳後根。
他趕緊把宛桃交給杜氏,匆匆道:“三嫂,我先回去讀書了。”就趕緊跑了。
杜氏被他這行雲流水的動作整得一愣一愣的,她摸了摸宛桃的腦袋,輕輕一笑:“還是個孩子呢。”
到底還是個孩子,提到這種事情就羞得不行,不過杜氏倒真是有幾分好奇,以後嫁給林初墨的姑娘該是什麼樣子,林初墨的模樣,彆說是在這依山村裡,就是比起她在外麵見過的那些披金戴銀的富家公子,也是不差的。
林初墨對宛桃有幾分親近,杜氏是高興的,但看在林小苗眼中,就不大舒服了。
她是家裡最小的女孩,即便在女孩不怎麼受重視的林家,也是千嬌萬寵長大的,林初墨就比她大兩歲,長得又好看,又聰慧,也是老夫人的心肝寶貝,對她一直都是淡淡的。以前林小苗沒覺得什麼,但是現在,看著自己四哥對自己好像都不想多看一眼,現在卻樂意時不時去抱抱宛桃,心裡就不舒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