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 / 2)

格格不入 巫哲 12540 字 7個月前

真想把她家土堆兒抓過來打一頓。

程博衍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睡著的,老一媽一叫醒他的時候,他看了一眼牆上的鐘,已經十點了。

“我說早點兒叫你,你爸舍不得,”老一媽一摸了摸一他臉上被墊子壓出來的道子,“趕緊回去吧。”

“……現在回?到家都得十一點了,”程博衍倒回沙發上,“不回了。”

家裡還留著他的房間,確切說是他和程博予兩個人的房間,他搬出去自己住之後,老一媽一每天都打掃整理,沒動過這間屋裡的東西。

程博衍打開衣櫃,拿了套睡衣,櫃子裡的東西也都沒動,櫃子的一側甚至還掛著幾套程博予的運動服。

洗了澡躺到床上時,他有種熟悉中透著說不上來是什麼的滋味,淡成煙一樣的回憶還是會讓人出神。

手機響了一聲,程博衍拿過來看了看,居然是項西發來的短信。

睡覺了沒,跟我發短信聊幾句吧。

程博衍有些驚訝地看著這句話,居然沒有一個錯彆字,他笑著回了一條,進步有點神速啊,沒有錯字。

給你看我寫的字。

跟著項西這條短信一塊兒發過來的是一張照片,筆記本歪歪扭扭寫了滿滿一頁,程博衍,程醫生。

前麵幾行字寫得又大又亂,比著格子寫都能歪到上一行去,半頁之後就好了不少,程博衍很仔細地看了一下,笑著撥了項西的電話。

“哎不說發短信嗎?”項西接起電話就說。

“我名字你是怎麼會寫的?我陪一媽一媽一去超市裡應該沒有吧,”程博衍笑著說,“我陪爸爸去超市裡才會有。”

“靠,你這便宜占起來沒完了啊!”項西喊了一聲,笑了半天才說,“我找隔壁學生問的。”

“還跑去問人了啊?”程博衍說。

“嗯,我反正就想練練字,起碼把字練小點兒,你名字我就記得個樣子,還想著該怎麼跟人說呢,結果人一聽就給寫出來了,”項西說得有些興奮,“還教了我一句,音樂博衍!”

程博衍聽得愣了愣:“這是一句啊?”

“半句,後麵記不住,”項西不在意地笑著說,“人給我寫下來了,我看了也看不懂,字全都不認識,以後再說吧。”

“這也不錯了,你學得還挺快的。”程博衍表揚了一下他,項西挺聰明,隻要能堅持下去,學認字什麼的應該很快。

“等我把我自己名字練好了就給你簽個名做紀念。”項西很開心地說。

“好,打算怎麼簽?”程博衍笑著問。

“先寫,潔癖不是病,潔起來真要命,然後下邊兒寫上,項西題。”項西邊樂邊說。

“你這潔癖潔癖地說起來沒完了啊?”程博衍學著他的口氣說,“哪天讓你見識一下真潔癖你就知道了。”

“真潔癖什麼樣?”項西問。

“我小舅一媽一,”程博衍說,“每天用棉簽擦地板縫……”

“……我次嘶!”項西愣了愣喊了一嗓子,一操一字喊了個頭被他咬住了。

“改改你這張嘴就一操一的一毛一病,不一操一還不會說話了?”程博衍聽著有點兒好笑。

“這就不錯了,我正努力改呢,”項西嘖了一聲,“我以前跟饅頭要是聊爽了,一句話裡的主要內容你得從臟字兒裡往外挑,跟挑豆兒似的。”

程博衍挺無奈,一邊想教育一下項西,一邊又想樂。

“我努力改。”項西補了一句。

“加油。”程博衍憋著笑很嚴肅地說。

本來想問問

項西那個記者還是什麼的事兒,但項西一直很開心地說著話,一直聊了十來分鐘說了晚安,程博衍也沒找到合適的開口機會。

連著兩天項西學習興致都很高漲,每天都會給程博衍發一張他在筆記本上寫的字,程博衍值班又累又忙,也沒再找機會跟他細聊。

周末他把宋一和林赫叫了出來吃飯,謝謝宋一照顧項西,也打算先跟宋一那兒了解一下是怎麼回事。

“三天了啊,”宋一叼著煙,衝他伸出三個手指,“那人天天比我員工上班還準時,車就停在路對麵,車窗開條縫。”

“你沒上去把他揪出來揍一頓啊?”林赫問。

“我想呢,”宋一笑笑,“不是沒弄清是怎麼回事兒麼,得先跟博衍通個氣,項西那麼敏一感,萬一真是人朋友呢。”

“這兩年是越來越穩重了,快不認識你了。”程博衍衝他豎了豎拇指。

“渾夠了。”林赫一邊吃菜一邊說。

“沒夠也輪不上你,”宋一說,轉過頭看著程博衍,“這事兒你問沒問項西?”

“沒,沒找著機會。”程博衍喝了口茶。

“嗯?”宋一愣了愣。

林赫也抬頭看著程博衍:“這不是你風格啊。”

“所以我就說嘛,”宋一掐掉了煙,笑著說,“你肯定有想法了,就算沒全想好,也有苗頭。”

“重點是這個嗎?”程博衍笑笑。

“好吧,重點是這記者跟項西是什麼關係,是不是個麻煩,對吧?”宋一說。

“你就認定是記者?”程博衍看著他。

“丫拿的相機,”宋一抬手比劃了一下,“這麼大,這麼長,我要不是看清了我還以為他要炸我店呢。”

“相機?”程博衍猛地一抬頭,“你一開始怎麼不說?”

“……重點太多了不得一個個來麼,”宋一說,“怎麼?你認識這人?”

“大概知道。”程博衍皺了皺眉。

不是大概知道。

是確定。

程博衍一聽到拿了個炮筒一樣相機的人,馬上就對上號了,這人就是項西說過的那個攝影師。

這人在乾什麼?

想到上回在這人的博客裡看到的照片,有種不怎麼愉快的想法在程博衍腦子裡冒了頭。

吃完飯程博衍直接回了家,洗完澡就坐到了電腦前。

他已經不記得那人的名字了,隻記得個寅字。

瞪著電腦想了半天隻想出個唐寅來,他嘖了一聲,點開了瀏覽器,在曆史裡一條條地找著。

項西說起這人的是哪天他也不記得了,隻記得個大致範圍,隻能挨條看。

他想起之前項西的那句話,你才多大年紀啊腦漿就稀成這樣了……

還真是,這幾天忙,好像真是又忙稀了不少。

在曆史裡翻了十來分鐘,程博衍眼睛都花了,感慨自己到底每天閒著沒事兒翻了多少頁麵啊。

最後終於看到了個帶blog的地址,他點開了。

不是唐寅,是方寅。

方寅的這個工作室的博客一打開,首先跳到程博衍眼前的就是一張黑白的照片。

30天

——我們不知道的他們

黑白照片裡是一個人在斑馬線上跟人群逆向而行的背影。

不得不說,這照片拍得很有感覺,虛化掉了的熙熙攘攘的人群,腳分明清晰的白色斑馬線,有種莫名落寞的感覺。

但程博衍擰緊眉頭看清了灰暗壓抑的色調裡的那個背影是項西時,他猛地站了起來。

不知道為什麼,這一瞬間他差點兒脫口而出一個一操一字。

他一把拿過桌上放著的手機。

點出項西的名字之後,他卻沒有按下撥號鍵。

站了一會兒之後,他把手機放回桌上,坐回了椅子上,點開了這個大概屬於某個專題攝影的預告或者是節選的頁麵。

這個專題看起來應該是跟拍一些“有故事”的人,展現他們的“百味人生”。

第一次見到小z,他還在某個城市最混亂的角落裡生活,沒有上過學,沒有工作,有一個住處,卻沒有家。

小z說,你隻是看戲的,你不知道這裡的人生裡有什麼,那些張開嘴都喊不出聲音來的人生。

再次見到他,是在路邊的招工信息欄前。

我問他是不是在找工作,他卻回答我,隨便看看。

最後這句話,放在了項西站在信息欄前仰著頭的照片下麵,程博衍盯著照片和字看了一會兒,狠狠地把手裡的鼠標往桌上砸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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