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什麼?叫ipod?(1 / 2)

“叫……”胡一亭傷腦筋起來,他真沒考慮過起名,“我沒想過,你們看呢?”

胡一亭不想抄襲前世名稱,比如ipod、iriver、hi-res之類,既然這次重光改寫了曆史,那何不創造一個新名字出來呢。

羅爭:“我們部裡倒是想過幾個名字,比如music-box之類的,但我覺得都很土,既然是要在全球發售的,就得起個英文名,必須新潮又好記,以後能成為mp3播放器產品的代名詞。我們雖然注冊了mp3播放器的基礎專利,但劉沈知識產權事務所的律師說這個專利雖然拿到手了,但不能確保彆人無法製造,也就是說專利可以維持有效,但阻止對方仿製生產的訴訟請求很可能被法庭駁為無效,隻能判決收取專利費。”

康耀祥皺眉道:“這可麻煩了,你們專利是怎麼注冊的?”

羅爭:“條款很多,但重光mp3播放器基礎專利的核心特征有兩條,第一,音樂被以mp3格式存儲在閃存中;第二,對音樂進行mp3解碼並播放。”

王麗麗:“這不是很簡單易懂嗎?既然都已經拿到了中美和其他十一個主要市場國家的基礎專利了,為什麼可能上訴失敗?”

法務總監劉仁寬解釋道:“王總,這也是沒辦法的,一般來說知識產權專利隻能確保專利持有方得到專利費的合理補償,但很難阻止對方繼續生產,法院一般傾向於保護本國企業的利益,隻會判定專利費的比例,而不大會判決對方停產。

像現在我們在u盤的維權上就遇到了類似的問題,深圳幾個小廠聯合起來跟我們打官司,他們擅自仿造了我們的u盤控製器並投片用來組裝u盤,但沒有冒用彆的大品牌,用了他們自己的商標,法院目前就傾向於對他們處以一筆罰金,大概十萬塊錢左右,另外責成他們今後向我們繳納每塊u盤售價3%的專利費。

當然我們並不同意法院提出的這個意見,所以目前官司還在打,不過說老實話,這個案例是很壞的口子,即便法院接下來同意提高專利費比例,我們也將麵臨市場上大量仿製產品出現井噴現象。

而且目前業界都在關注這個案子,一旦這次訴訟結果出來,我們的u盤控製器很可能被大量仿製,我們依靠專利壟斷形成的的高利潤時代就會終結。”

胡一亭麵色難看,他心知專利就是這樣,你能造出來就可以討價還價。

劉仁寬繼續道:“u盤控製器不存在什麼高難度的製造工藝,山寨廠商完全能委托那些擁有一微米製程的晶圓廠大量仿製,今後甚至能進行修改,推陳出新,所以指望他們不造是不現實的,一旦這個訴訟結束,重光恐怕就要停止投片u盤控製器,轉而開始靠專利授權費過日子了。因為我們之前授權的那些大品牌也會從此停止采購重光的控製器,而開始自行設計和生產自主知識產權的控製芯片,轉而以專利授權費的方式向我們支付費用。”

康耀祥歎口氣:“這點我早就有過預估,高價賣控製器的好日子長不了,這次訴訟一旦判決下來,我們的控製芯片就得大幅降價。”

王麗麗皺眉道:“再降也沒法和那些小廠競爭,我們的控製芯片每塊售價200元,投片成本才一元,這裡麵利潤空間太大了。

我看要不還是和那些山寨廠商和解吧,今後重光的u盤授權將采用開放式,誰都可以造,但必須用我們的控製芯片。”

胡一亭表示同意王麗麗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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