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宋雪華也根本沒有在意陳平的態度,隻是淡淡的開口笑道:“陳總不會怪罪我在這方麵投入的資金過多吧?”
陳平笑著搖了搖頭,手指輕輕點了點自己麵前的那份財務報告,笑著開口說道:“投入的多,收回的自然也會更多。看了這份賬目,我自然不會怪罪你。”
聽到陳平這麼說,宋雪華也是微微鬆了口氣。這一個月以來,陳平一直都沒有參與到天娛娛樂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事務當中去。
說起來,陳平雖然對天娛娛樂公司未來的發展指引過一些大方向,但實際上,對於這些資金投入等方麵的問題,陳平並沒有太過關注。
甚至,這個已經可以算得上是宋雪華自作主張了。投入了七千五百萬的資金,就僅僅隻是為了推出一位藝人而已,這也不得不說,宋雪華也表現得極為果斷。
不過幸好,有了這七千五百萬的投入,目前的高樂瑤在國內,也已經擁有了足夠的名氣。
首張專輯發布之後,前期宣傳力度並沒有跟上,所以在專輯剛剛發布的那段時間裡,並沒有為天娛娛樂公司帶來大筆的資金回流。
然而現在一個月的時間已經過去,高樂瑤的名氣也是越來越高。六月初發布的那張專輯,也為天娛娛樂公司帶來了大筆的資金。
高樂瑤當初和天娛娛樂公司簽署的合約當中,有著諸多的條款,其中有兩條:
第一條便是天娛娛樂公司將會儘最大的能力,對高樂瑤進行宣傳推廣,甚至輔助高樂瑤進行各種歌曲的創作。
乃至於為高樂瑤提供天娛娛樂公司所擁有的一切娛樂資源,這些都是天娛娛樂公司能夠帶給高樂瑤的福利。
而在高樂遙的作品麵世之後,高樂瑤也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最大的代價,便是雙方的利潤分成。
高樂瑤通過天娛娛樂公司所推出的所有作品,產生的一切收益,都需要分給天娛樂公司高達六成之多。
這在娛樂圈當中,也是極為少見的。絕對算得上是超高額度的分成比例了。
畢竟高月堯可是天娛娛樂公司主打的藝人,天娛娛樂公司卻還要占據著如此高昂的分成比例。若是換做那些娛樂圈當中已經徹底走紅的明星,恐怕根本不會答應這樣的條款。
不過高樂瑤畢竟是一位新人,她是否能夠走紅,和天娛娛樂公司有著至關重要的聯係。所以在考慮再三之後,高樂瑤也同意了這樣的條款。
畢竟這樣的條款,也並不是一直存在的。
當初高樂瑤和天娛娛樂公司簽訂的合約,也僅僅隻有三年而已。
天娛娛樂公司在三年之後,雖然擁有著續簽的權利,不過真正能夠選擇是否留在天娛娛樂公司的,依舊還是高樂瑤本人。
所以可以說,和高樂瑤的這次合作,算得上是天娛娛樂公司一次極為冒險的嘗試。畢竟沒有人知道,一位剛剛出道的新人,到底是不是能夠在娛樂圈當中走紅?
甚至就連當初的宋雪華等人,都沒有辦法對此報以百分之百的信任。
不過當陳平拿出了《白狐》那首歌之後,甚至還有其他幾首歌的模板,宋雪華等人才最終同意了這樣的條款,並且不遺餘力地對高樂瑤進行宣傳推廣。
而在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之後,宋雪華等人也不得不承認,陳平的眼光極為毒辣。而且他的音樂方麵的能力,也直接造就了高樂瑤,這樣一個華語樂壇上冉冉升起的新星。
正是因為有高樂瑤的出現,在這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當中,高樂瑤的迅速竄紅,才讓天娛娛樂公司,在娛樂圈當中占據了一席之地。
而且高樂瑤,也為天娛娛樂公司帶來了巨大的利潤。高樂瑤的首張專輯發布之後,定價雖然不高,可銷售出去的數量卻極為可觀。
一個月的時間過去,高樂瑤的首張專輯,銷售數量已經高達三十萬張左右。總體收益甚至已經接近了一個億。
這對於一個剛剛出道的新人來說,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絕對是值得稱道的。而這接近一個億的資金回流,其中專輯的成本,還要刨除兩千萬左右。
剩下的八千萬,基本上就是這張專輯最後剩下的純收益!
當然,對於這張專輯的前期宣傳推廣,則完全是天娛娛樂公司的責任,並不計算在這筆資金當中。
也就是說,目前這張專輯,為天娛娛樂公司和高樂瑤本人,總共帶來了接近八千萬的純收益。而天娛娛樂公司在其中,能夠占據百分之六十的分成。
這也意味著,單單隻是這第一張專輯,發布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天娛娛樂公司在高樂瑤的身上,已經收回了四千五百萬以上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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