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1 / 2)

但韓副廠長終究考慮到“小女兒”的特殊性,硬是說服妻子蕭雨菲,給小女兒改了個名兒,叫韓舒穎。

和他們的小女兒以作區彆,也是作為他們撿到小女童的紀念。

拋開蕭雨菲那點自私心理,要小女童代替她的親生小女兒生活在身邊外,蕭雨菲對這個新得來的女兒絕對是真心疼愛,

好吧,這疼愛或許有一半、甚至多半原因出自蕭雨菲對小韓穎的思念,但不可否認的是,蕭雨菲是真得對原主很好。

她有在心中剖析自己從撿到原主,再到對原主疼愛的心路曆程,她有想過等原主成年,告知原主的真實身世,如果原主想要尋找親生父母,她會幫這個忙,一起尋找。

熟料,僅僅數年過去,她突然被診出患癌症,無法治愈,因此,在生命即將逝去前,她留下這封信,

把她相對女兒說的全寫在裡麵,同時還叮囑原主這個女兒不要害怕,哪怕她這個媽媽不在了,但爸爸和哥哥姐姐會一如既往疼愛原主。

蕭雨菲的信寫得很是誠摯感人,舒穎從字裡行間不難看出蕭雨菲對原主的愛。

她或許一開始是真有拿原主當小女兒的替身,但在隨後的相處中,原主乖巧懂事,又可愛,是個特彆惹人疼的小姑娘,蕭雨菲說這樣的女兒她如何不愛?

加之這個女兒因受驚口不能言,更激起蕭雨菲的憐惜和愛護,她在信的末尾,有寫這樣一句話:

小穎,媽媽愛你,媽媽希望你永遠快樂無憂,不要因為媽媽離去就傷心難過,你還有爸爸,有哥哥姐姐疼愛你,陪在你身邊,你一定要堅強哦!

而在這句話前,蕭雨菲叮囑原主一定要保留好鐵盒中裝的那套娃娃領棉線秋衣秋褲,保留好那枚翠綠色四葉草玉佩,因為這是她和親生父母相認的憑證。

要著重說的是,蕭雨菲曾是一大商戶家裡的千金小姐,戰亂年間,家人全部意外亡故,留給蕭雨菲一大筆遺產,有金銀珠寶,有房契地契等等。

蕭雨菲在拿到這些遺產後,雖有將近乎就成家產無償捐給國家,卻還是有給三個兒女留下部分家業。

如在安城留有三座院落,兩座借給公家使用,有證明在,一座留給自家人住,等三兄妹日後成家,待和公家簽訂的借用時間一到,收回後,三兄妹一人一座。

另外,在帝都那邊,蕭雨菲同樣有留給三個兒女三座院落,地段好,院落占地麵積不小,具體安排和安城那邊一樣,

一座留給自家居住,兩座借給公家使用,一到簽訂年限,三兄妹可憑那張簽訂契約做證明,將院落收回。

還有就是,蕭雨菲給三個兒女留有古董字畫和些許大黃魚、小黃魚,這些分彆埋在安城和帝都留給自家住的那座院落裡。

具體埋在哪,蕭雨菲告知原主,其姐韓雯知道。

總之,蕭雨菲是真得很疼愛原主這個女兒。

將手中的信紙折疊回原樣,塞回信封,舒穎又拿起長姐韓雯留給原主的信。

約莫過去數分鐘,舒穎抬手在眼角擦拭了下,她感動於蕭雨菲母女對原主的疼愛,同時忍不住心疼原主的長姐。

韓雯在信中有告訴原主這個妹妹,他們的媽媽將留給他們的財富藏在哪,讓原主在合適的時候取出那筆財富,隨便怎麼用。

她還說她對不起原主這個妹妹,對不起父親,對不起兩個孩子,要丟下他們,尋求自我解脫。

她說她控製不住自己去想那些不好的事,她說她活得很痛苦,她想去找大哥,想去找媽媽,就隻能將兩個孩子和夫妻拜托給妹妹照顧。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